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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上万人的特大事故-惨案SOS > 跪求社会援助,给我一个公正 请访问我的主页: http://qing.000163.com > > 本人的姓名、地址已经全部公开。本人所提供的一切言论都是真实可靠,有证据的,绝不存在诽谤之词。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如果能在社会的公正监督下,在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谁能证明我的言论有失实之处,判我死刑,绝不喊冤。我被邪恶势力迫害得奄奄一息,连我年迈多病的母亲也受到牵连,整天胆战心惊。无处伸冤,死不冥目,跪求社会援助,给我一个公正,救救我-SOS > > 8家政府机关请求社会援助 >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金岭回族镇金岭三村公函如下 > 证明 > 我村村民翟作桐同志,其父母均为残疾,其父亲在该同志10岁时自杀,由于医疗原因使翟作桐右肘致残,丧失生活能力,家庭困难,请求有关部门给予适当援助。 > 2000.10.1号 > 淄博市临淄区金岭回族镇金岭三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 共有残疾人联合会、消费者协会、民政部门等8家单位在此证明上写了批语,盖了公章,请求给我援助。 > > 因为庸医把白内障和青光眼混肴了,我的父亲多次手术后双目失明,到处投诉无门,在我10岁时自杀,母亲也精神失常。 > > 市区两级残疾人联合会请求社会援助 > 淄博市残疾人联合会的公函如下 > > 各有关单位: > 关于临淄区肢体残疾人翟作桐反映涉医疗事故一案,本人自97年以来一直要求解决,但至今未有结果。其家家庭生活非常困难,路途远,又没钱来回坐车,只能一只手扶着骑自行车来回跑,也很不安全。请有关单位给予扶持,帮助解决为盼。 2000.元.3日 淄博市残疾人联合会(公章) > 临淄区残疾人联合会也写了批语盖了公章 > >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请求新闻单位给予援助,公函如下: > > 各有关新闻单位: > 关于淄博市临淄区肢体残疾人翟作桐反映医疗事故一案,本人自97年以来一直要求解决,但至今没有结果,一家3口均为残疾人,家庭生活非常困难。翟对法院的判决结果不服,对医院给其造成的终身残疾感到十分痛苦和冤枉,本人要求媒体给予曝光和申冤,应本人要求特此介绍,请接洽。请你们了解、核实情况,公正处理,以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二00年八月廿七日 > 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公章) > >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写给某部门的公函如下: > > 兹有淄博市翟作桐1人来我会反映:其上肢残疾,无劳动能力,父亲双目失明(已去逝),母亲精神分裂且有70高龄,生活困难有病无钱治,要求照顾。现介绍前往你处,请核查并责成有关部门尽力帮助为盼。 > 2001年10月19日 >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信访办公室(公章) > > 父亲自杀了,母亲疯了,30年来我和我的母亲父亲都是在"地下"度过的,夏蝉也有破土之日,可是我家的人呢?泪添九曲黄河溢,恨压三峰华岳低.至今已有数十家单位的40多个公函要求主管部门公正处理我的冤情,天怒人怨,但谁又耐何得了"县官不如现管呢"。 > > 救救我的胳膊 > 胳膊摔下3块碎骨,医院一直说“一切正常”危害上万人的特大事故,淄博市中心医院的X片机数十年来一直倾斜着。 > 3个法官组成合议庭共同审案,竟然由1人全权代替。 > 医院领导说:“你告吧,告到哪里也告不赢,哪里也有我们的人。” > 铁的事实,97年以前,数十年来,淄博市中心医院的X片机一直倾斜着使用进口的机器不会用,以致给我拍错的肘关节X片的尺骨、桡骨投影严重重叠。89年我的右肘关节内摔下3块碎骨,由于淄博市中心医院一直误诊:“一切正常”,使我延误到97年才知道实情。从97年以来,我一直要求市中心医院治好我的胳膊,但至今医院仍以:“医院虽然没诊断出关节内的3块碎骨,但碎骨不碍事,就继续留在关节内”为由,百般抵赖,5个年头又过去了,我从一个16岁的未成年人经过13年的挣扎,而立之年,仍没有摆脱残疾的命运。本来在别人的家庭2个月就可能解决的事情,我用了13年仍是无力解决,身体的病痛折磨得我奄奄一息。 > 因为庸医把白内障和青光眼混肴了,我的父亲多次手术后双目失明,到处投诉无门,在我10岁时自杀,母亲也精神失常,现已近70高龄,有时哭,有时笑,风烛残年,仍是不分白天黑夜的围着大街转,不知道回家,经常半夜三更跑到大街上,闹得全村的狗叫,村民们也不得安宁。我一家3口残疾人,被庸医害得惨不忍睹,家中刚刚按上电灯已是好几个月交不起电费了,实在是无法生活下去。13年非人的酷刑折磨,常人是难以想象的,我宁愿被枪毙13次也不愿意再这样活着,即使残害动物也不能用这样的手段,即使到处都在护短,包庇医院的严重失误,但也应该给我治好胳膊 ,让我生活下去六月不会飞雪,我比《窦娥怨》还怨,迫害我这样的残疾人13年之久竟然没有人管,是社会的耻辱,良心能得到安宁吗? > > 副院长一审定性 > 3个法官组成合议庭共同审案,竟然由1人全权代替 > > 《扬乃武与小白菜》告状告了3年,我告了5年。一审判决故意跑了主题,张冠李戴,判决下来后,合议庭审判长突然换成了区法院副院长(原市法院宣传科科长)。二审判决法院把我的上诉状的一个日期更改了,我的这项权力就这样作废了,如果去找他们,肯定会说是不小心写错了。开庭前法官把医院的人叫到了办公室,不知说了些什么,开庭时对我和对医院的态度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我感觉好象自己犯了罪。二审败诉后,市法院又让我到一申法院申诉,但法院根本不理会我的申诉请求,我告张三,法院却判李四,而且开开庭时,3个人组成的合议庭共同审案却只却了一个,庭长说另外2人有事来不了,等开完庭后她再和另外2人说一下。败诉后,二审法院又受理了我的申诉,但已经将近1年了,也没有开庭。法律的程序就这样随便人为的更改,执法犯法,江主席说过,司法腐败是最大的腐败 > > 医院领导说:“你告吧,告到哪里也告不赢,哪里也有我们的人” > > 我长这么大,虽然经常听说市中心医院把人治成了残废或死了,但却从没听说中心医院败过官司,他永远是“常胜将军”,所以医院总是一点也不脸红的对患者说:“你可以到法院起诉我们”。医院领导曾猖狂地对我说:“你告吧,告到哪里也告不赢,哪里也有我们的人。”傻子也知道起码市中心医院应该赔偿我5张误诊的X片钱,但受过高等教育的聪明的法官却“糊涂”了。请看,直到2000年9月29日在我已是三级肢体残疾人的时候,市中心医院仍然误诊一切正常:“右肘关节位置正常,未见骨折症。”医院在法庭在对此狡辨说:“现在经常发生一些交通事故,怕有人到医院来找。”由此可见医院已是变相的承认给我诊断错了,但我边这一张X片都得不到赔偿,正应验了医院领导的那句话:”你告吧,告到哪里也告不赢,哪里也有我们的人”想不到医院的社会关系竟然能手眼通天,凌架于国家的法律之上。 > 13年来胳膊疼痛难忍,惨不忍睹,再不治疗发展成骨癌就只有截肢了,谁来救救我的胳膊?我到哪里能讨得一个法律赋于的残疾人的康复权。跪求社会援助,救救我SOS。 > 江主席说:“残疾人这个社会最困难群体的解放是人类文明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朱镕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全社会要共同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对弱势群体的关注程度是一个国家民主文明的重要标志,残疾人是弱势群体中的最弱势群体,但却有一部分人以迫害残疾人为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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