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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里,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相对也为社会做出各种善事,特别是关注着特殊教育的发展,好让特殊群体有一个轻松良好的学习环境,技能培训环境,好让他们摆脱现实的黑暗,点燃心中的光明。但是,在广州盲校的实习基地:康达按摩保健中心确制定了一系列让他们难以接受的管理条例,大大的局限了他们的自由。 下面列出了一些涉及的条例,请大家论证论证,是否涉及到相关法律的问题,请大家多多点平: 各位朋友你们好,我想咨询一下,普通的实习基地是否有资格扣除学生的毕业证书,最近我听说广州市盲人学校高三实习基地管理条例,听说其中有一条说到:每个实习学生根据其在按摩院的表现,在实习过程中根据以下情况进行加分和扣分,初始分为100分,实习结束后分数低于60者,视为操行不合格,学校不能发给毕业证书。员工技师也根据按摩院规章制度进行惩罚。 我个人非常希望了解到有关于这方面是否合理?也在此大声呼吁:社会各界对这些盲人孩子一些宽松的环境,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有一个轻松的实习环境。毕竟我个人看到这份条理是非常愤怒的, 也是非常激动的,毕竟她们还是学生,毕竟他们还是残疾学生,毕竟不合理的规定太多,例如:国家规定每月学生的休息时间归经为8天,然而她他们只有四天,劳动法规定:上班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而他们的上班时间确长达12个小时以上。不知道学校把他们当作工人看待还是学生看待。 请大家谈论校方这样规定是否违反劳动法`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最后真心希望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关注一下这些孩子! 该实习基地位于广州市,沙河天平架,兴华直街,广州市盲人学校康达盲人保健中心。 张信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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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证书的发放,不清楚所说的实习基地管理条例是由什么部门制定,具体又是如何规定的,如果该条例是合法有效的,那就要按条例执行。 如果对有关规定和学校的做法有疑问,你可以到残联、劳动局等部门咨询。也欢迎你到残疾人话题大家谈和大家一起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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