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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入股办厂”“调整产业结构”等幌子大肆倒卖村民土地
人民网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辛店街村委会近年来数次违反国家法律,任意出卖和毁坏群众承包耕地400余亩,村民对卖地巨额收入去向不明。2000年12月24日,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对此事予以披露后,时至今日这里耕地遭毁仍在继续。2002年1月6日,一封长达10几页、牵挂着众人焦虑的投诉材料寄到本报,对辛店街村的违法事件进行揭露。日前,本报记者专程前往辛店街村对此进行采访。
尽管村里与各农户签定了土地承包合同,但合同成了“样品”,村干部根本没依合同办事。
辛店街村原实有1000多人口,土地1500亩。1986年到2001年,这个村的村委会干部已换了5届,在每一届干部手中都有违法卖地现象。特别是现一届村干部,把卖群众的承包地作为一种“产业”来经营,到了严重失控程度。这届村干部共7人,支部书记王卫国、副书记刘洪滨、村长张学胜、支部委员刘勇、刘洪波、会计赵家仁、经济保管员赵月芹。
据村民们介绍,在承包耕地初期,他们曾与村委会签定了一份承包耕地协议书,合同中规定:承包方对承包的土地有经营权,并受法律保护;承包方有权在承包的土地上使用良种,增施肥料,改善生产条件,提高产量的权利;对承包的土地,不准出卖或私自改变用途(如建房、取土、筑坟、烧窑等),必须在集体统一规划下,在指定的地方进行;不准弃耕、荒芜或进行掠夺性经营;为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而进行规模经营和调整产业结构需进行土地调整,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
尽管村里与各农户签定了土地承包合同,但合同成了“样品”,村干部根本没依合同办事。从1993年开始,村里在不与村民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把大片耕地出卖。1993年9月14日,村干部一举出卖了33.96亩土地给天齐实业总公司铝合金型材加工厂建厂房。记者看到了村委会与公司签定的一份合同:
天齐实业总公司铝合金型材加工厂征用辛店街村委会土地,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铝合金型材厂征用辛店街村委会土地33.96亩(其中含非耕地4.96亩)。2、辛店街村委会愿将土地费用投入铝合金型材厂,计征用土地总额169.8万元,作为投资入股。
3、分成办法:辛店街村委会按投资比例分成。
4、凡是征用的土地手续不完备的,所有费用(农业税国家任务,村民口粮等)作为增加入股的数额,并继续参与分成。
村干部把村民的土地作为投资入股办厂的资本,而此时失去土地的村民还一无所知。
村干部采取极其霸道的方式,强行用拖拉机把已长出的麦苗全部压毁。
2000年11月,村干部为掩人耳目,打着“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幌子,说是“搞种植、养殖”,“反租”19户村民的责任地30亩,卖给了一个叫王悦军的人在此垒墙建房。当时,在村民们未同意的情况下,村干部采取极其霸道的方式,强行用拖拉机把已长出的麦苗全部压毁。村民韩明学有4亩多地,当时舍不得已长出的麦苗,躺在地里死活不走。村民张贵云大声说:“这是伤天害理啊。”来往赶集的群众无不痛骂村干部的所作所为。
2000年12月,村干部独揽大权,同样在未征得群众同意的情况下,把村里西南方向、涉及到65户群众的120亩承包地在一夜之间压毁,其目的是想出卖耕地建市场。他们怕群众反对,先下手为强,村干部用7万多元从外地运来砂、石子714车,共一万余吨,铺在绿油油的麦苗上,并用大约2万元买来烟花、爆竹在这里燃放。更令人可笑的是,村干部竟求神保佑发财,大烧纸钱,搞封建迷信活动,此举轰动了方圆几十里。12月24日,中央电视台在《新闻30分》节目中对此事曝了光。可是2001年10月,辛店街村无视新闻单位的监督,又卖地70亩搞房地产开发。
村长给村民散发了一封“言辞恳切”的信,大谈施政设想。很多群众收到这封信就把它撕成了碎片。村民们说:说的和做的不一样。
为遮掩自己的违法行为,身为村长的张学胜,采取蒙骗群众的手段,印发了一封自己“亲笔”署名的《给全体村民的一封信》散发给全村农户。
信中说,现在全国城镇居民年支配资金收入已达到5230元,而我村还有70%的农户没有达到这一水准,有的村民甚至连吃饭、穿衣、孩子上学这3项费用支付都有困难,所以人人都要为村子的未来和富强,作出努力,人人都要为我们的下一代负起这神圣的历史责任。
接着,张学胜开始对村子未来作出一番美好的规划。
比如在依法行政上有“依据上级对农村财务规定,成立村民理财小组和议事小组,让村民代表参政议政,实行财务、村务公开制度,理清债权债务,摸清现有集体的经济状况(需要时成立资产评估小组,会同审计事务所认真审计),人人都有一份权利,让群众来对现有的问题作出评判,做到心中有数。村里的各项收费实行规范化管理(包括水、电、暖等),各种费用定期张榜公布,要人人皆知,增加透明度。”
在发展经济上有“制定3年经济发展计划,依据我村优越的地理位置,将采取多种经济并有的发展形势,以民营、私营、个体和股份合作的经济政策,建立规范的制度来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杜绝一切贪污腐败现象的发生。加快我村的经济建设并得到全方位的发展,不管是搞市场开发,搞汽车运输、建筑安装,还是种植养殖,吸引内外资办厂、办企业都将得到全力扶持和保护。”
再比如,在助学和解决就业上有“考入大学的学生,村里实行一次性的助学金,最大限度地激发孩子们的学习热情,掌握好所学知识,为国家为父母分忧。认真解决青年人就业难的问题,包括高中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和闲散青年人员,新村委将采取集体与家庭相结合的方法,千方百计、想方设法为他们的就业致富找门路,不能让他们流浪于社会,让父母天天担心。”
最后,他承诺:请乡亲们相信,将来的村委是一个廉洁高效、民主文明的,以发展经济为核心,为村民的利益而着想,讲实话办实事,全心全意为村民办事的集体,希望得到父老乡亲们的支持。
很多群众收到这封信就把它撕成了碎片,村民们说:张学胜所说的事,村里根本就没办到。说的和做的不一样。
村民们说:村干部成天不读书、不看报、不懂法,他们以为当上村官了就是“土皇帝”。在村民中他们说话像钉子似的。
记者在采访中,很多村民不敢公开告诉记者实情,怕村干部打击报复。一些群众打听到记者的临时住处后,晚上悄悄赶到记者房间介绍情况。村民贾某告诉记者,他今年已60多岁,妻子残疾,家中两亩多地全没了,一家6口现全靠自己摆一个自行车修理铺维生。当时,占我地我不同意,我也不知道。村民厉某说:村干部成天不读书、不看报、不懂法,他们以为当上村官了就是“土皇帝”,在村民中他们说话像钉子似的。老百姓没地了。生活怎么办?村民贾美菊说:村干部说租用我家3分地,时间从2001年开始到2029年止,每年给我反租费225元。现在我才知道不是租地,是把我的地给卖了。记者看到了村委会与贾美菊签的一份“反租合同”,合同开头说:
根据国家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和上级土地使用权流转政策的规定,为进一步捉进土地与其他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有利于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加集体和农民收入,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将承包土地0.3亩反租给甲方,该土地位于化工厂以东。
第二条:反租期限。反租时间为29年,自2001年(空白)月(空白)日起至2029年(空白)月(空白)日止。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每年每亩交反租费225.00元。
同时尚规定: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合同履行期内,如遇国家政策(省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此合同甲方为辛店街村委会,监督机关是临淄区人民政府辛店街道办事处,签证机关是:辛店街道村民合同管理委员会。
据了解,这合同都是村委会填好后发下来的,村民签字一栏很少有村民自己签上字的。在合同第四条下方,竟出现了一条补充说明:①30年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若土地继续延包时,则本合同有效。②假如本村委会无能力支付反租费时,则由监督机关负责支付。群众对此大呼“村干部在骗人”。
村里没有企业、无业务往来,每年30万元的吃、喝招待费怎么向老百姓交待?
村民代表聂顺利告诉记者:辛店街村,地理位置非常优越,改革开放20年来,该村依然落后,摆脱不了贫困,经济不能发展,村办企业一无所有。特别是近几年来,村干部非法倒卖集体的土地400多亩,给村民的生活造成极大困难。村民每年人均收入不足2000元,但是村干部及村里杂务人员每人每年平均工资15000元,工资、招待费仅此两项每年开支50余万元,村里没有企业、无业务往来,每年30万元的吃、喝招待费怎么向老百姓交待?村务、政务、账目从未公开,存在着非常严重的经济问题。
据群众反映,他们也曾就此事向当地政府反映过多次,但都是无结果,甚至还有压制现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总量,坚决制止非农建设非法占用土地,同时,加强对农民集体土地的转让管理,严禁非法占用农民集体土地进行房地产开发。
然而,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辛店街村委会干部,如此猖獗地征用和非法倒卖农民集体的土地,令人吃惊。到底是谁在纵容他们的所作所为,又是谁给了他们恣意妄为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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