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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为“穷人”打官司 法律援助让律师深入贫弱者生活
2002年02月14日9:54:43 新华网 王凡凡 裴闯
新华网北京2月14日电(记者 王凡凡 裴闯)“打工仔”小冉以前以为律师总是喜欢和有钱人打交道,不久前的一场官司改变了他的印象。
从重庆农村到广东打工的小冉因工伤造成多根手指截断,厂方不仅没有支付赔偿,还开除了他。在他没钱住院并流落街头的时候,广州法律援助中心的律师帮小冉安排了住处,还免费替他打赢了官司。
司法部有关统计显示,去年中国有30多万人接受法律援助,其中72%是经济拮据的社会弱势人群,他们无力支付最基本的律师费和讼诉费。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司法救济制度,是国家为贫者、弱者和残疾者提供减费、免费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的社会公益性法律制度。
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的专家说,2001年中国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9万件。截止去年底,中国已有12个省市通过了法律援助相关法令,有法律援助机构2274个,专职人员8816人。
中国的《律师法》和地方《法律援助条例》等都规定了每位社会律师负有为贫弱者提供法律援助的义务。在中国私营经济十分活跃的福建泉州市,社会律师去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14件。
泉州君宇律师事务所主任李玉珍告诉记者,事务所规定每位律师每年要承办两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同时规定,法律援助案件的所有费用都可在所里实报实销。
由于从事法律援助的律师认真敬业,他们办理的大部分案件都得到比较理想的结果。在全国去年的法律援助案件中,民事诉讼胜率达到80%以上,行政诉讼胜率更高达87%。
目前,法律援助律师在中国的名气越来越大,甚至远在偏僻山区的农民也知道有这样一批专为“穷人”打官司的律师。
湖北房县51岁的农村妇女曾选莲,丈夫病逝后,一家赖以生存的225亩山林被村支书侵占。在10年抗争没有结果后,县法律援助中心的胡律师替她讨回了公道。
法律援助吸引了大批律师的参与。“80年代初开始当律师时,大家以为当律师就是与挣大钱划等号。后来有了较高的收入和稳定的生活,却发现并没有得到真正的快乐。”李玉珍律师说。
现在她经常免费为那些急需法律援助的人奔走,有时甚至要自己贴钱。“法律援助使我找回了律师职业的神圣感。”李说。作为一位人大代表,李律师还发起了为法律援助立法的活动。
而北京至诚律师事务所的佟丽华律师则选择未成年人作为自己的援助对象。他与有关单位共同成立了“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为了筹措活动资金,他甚至卖掉了自己的住房。
中国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宫晓冰指出,开展法律援助行动,有助于确立法律是社会平等和正义象征的形象,让法律精神回归自身。而律师解危济困的良好社会形象一旦树立起来,从长远来看,这将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
“在一个实行以法治国的国家,让社会上的贫弱者受到伤害时不再感到无奈,是我最大的愿望。”李玉珍律师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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