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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热线解开女士“心结”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专家热线解开女士“心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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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3月09日05:51

  生活保健

  陈小姐:23岁,月经周期一直不正常。

  王女士:48岁,45岁之后月经不正常。


  夏妮娜(成都市妇幼保健院门诊部主任):月经紊乱也是不同情况导致的,王女士已进入绝经期,内分泌失调,应到医院求助,在医生指导下进行调节。而陈小姐则代表了广大育龄期女性的情况,由于工作、生活节奏加快,压力增大,再加上营养失衡都是导致这一时期女性经期紊乱的原因,这些女性应放松神经,进行自我调节。

  李老师:49岁,多疑多虑,被疑为抑郁症患者,自己很烦恼,想杀人。

  夏妮娜:李老师已进入更年期,并伴有较严重的更年期综合症,导致自己生活乱了套。必须到医院就医,请医生进行心理疏导和药物帮助。

  南小姐:想把丹凤眼变成“欧式眼”

  余志红(庄医生美容院美容师):“欧式眼”并不是东方人适合的眼型,建议南小姐根据自己的脸型、气质找到适合自己的眼型。

  姚小姐:春季一到,皮肤就干燥起皮屑。

  张琴:春季护肤最重要的是保湿,最好采用春季专用的保湿系列产品进行日常保养,并做好防晒工作。

  魏女士:皮肤不好,如何保养?

  张琴(庄医生美容院美容师):皮肤不好最关键还是日常保养工作要做好,每天睡觉前要彻底清洁皮肤,保持充足睡眠,多喝水,做脸部按摩,每周到美容院进行深度保养。

  昨(8)日,本报特邀的法律、美容、妇女保健等方面的权威专家值守6757777热线电话。在短短两个多小时的“特别热线”中,几位专家共接听了咨询保健、法律、美容方面等问题的电话80余个,咨询保健方面问题的人数最多,约占3/5。其中有女性自己打电话咨询的,也有一些是男性打进来咨询太太问题的。法律维权

  王女士:我是一个残疾人,原来经村委会同意搭建了一店铺,每年给付青苗补偿费,现村里要拆除房子,怎么办?

  杨丽(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法官):店铺经村委同意而搭建,你又给付了补偿费,说明村委和你之间已达成一种口头协议,你可以要求村委会给予适当补偿,若不允,可以将其起诉至法院。

  杨女士:我准备同丈夫离婚,请问婚前陪嫁和婚后分期付款的电脑应如何分割?

  杨丽: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财产若有约定,则按约定办,没有约定,则作为夫妻共同的财产处理。

  苏女士:我想与我丈夫离婚,但我的孩子只有1岁,是否可以?我能否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范蜀黔(亚峰律师事务所律师):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方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提出离婚,如女方正处孕期或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6个月内,但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或女方提出,不在此限。由于你的孩子才1岁,根据法律规定,一般应判决随母生活。

  潘女士:因医院误诊导致瘫痪,请问司法鉴定的程序怎样,时间要多久?

  范蜀黔:本人先写申请,然后由法院指定相关部门进行鉴定。鉴定时间长短无规定。

  晓莉:我在一家自行车公司工作了3年,怀孕时却被老板开除了。而公司两年前就开始每月无故扣100元工资,去年又变成了每月扣200元,一共扣了近4000元。现在自己有孕在身需要用钱,被扣的工资也拿不回来,该咋办?

  李虹(省妇联法律顾问处主任):根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在合同期间不能解除怀孕妇女的劳动合同,故可以找劳动仲裁机关仲裁。(早报记者黄庆锋代婉莹王白羽唐艳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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