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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发出通告要求,从今年6月1日起——残疾人专用车不能搭载他人
【商报2002-3-28讯】(记者张惠屏陈晓薇通讯员金松卫)市公安局日前就我市残疾人专用车的管理发出《通告》。《通告》指出,从今年6月1日起,我市的残疾人专用车管理将突出“专用”两字,车子只能是下肢残疾者单人使用的代步工具,不能用于营业性客货运输,车主不得搭载任何人员上路。 【发表评论】 【推荐信息】 【关闭本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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