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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手司机渴望驾照
无手司机因技艺高超,被同行称为“车神”,但是因为残疾一直无法取得驾照。 一个自幼失去双手的残疾人,靠着顽强的毅力练就了一手高超的驾车技术,2001年曾参加上海吉尼斯世界第一擂台无手驾驶比赛,成绩报至吉尼斯英国总部。靠着这过人的技术,他供养70岁瘫痪的老母,支撑着全家人的生活。但因残疾,他无法获得合法的驾驶资,为此屡遭处罚。 面对这一尴尬,无手司机何跃林说:“不发我驾驶证,无疑是在剥夺一个公民的劳动权利。” ●交警发现驾驶者是一无手司机 2002年1月21日,丽江的何跃林开着他那辆白色的“三菱”吉普车再次到残联反映情况,在昆明市青年路并错了道,被交警拦了下来,交警这才发现开车的司机竟没有双手。 面对交警惊疑的目光,何跃林熟练地打开电钮,启动车辆,尽管如此,他仍然受到了处罚。昆明市公安局对其下达了"治安拘留10天"的裁定书,因为他无证驾车。 1月21日这一天的裁定,后来又变成了罚款200元,他只在拘留所呆了几分钟就被放出来了。原因是看守所的领导认为,他是个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不能拘留。虽然处罚决定内容改变了,但至今那份"拘留10天"的裁定仍未撤销。 因为无证,何跃林自己已经记不清受过多少次处罚了,照他自己的话说,一年的罚款额至少也在1000元以上。尽管如此,他仍然没有停止违法驾车,因为他要靠这一手艺养活自己,养活全家。 2月2日,天气阴冷,何跃林用短短的手臂夹住钢笔,熟练地写下了"我想要一本驾照"几个大字,这是何跃林的夙愿,也是他要对这次的处罚提起申诉的一个开端。 ●别人能做的,我一样能做好 何跃林,1961年出生在丽江巨甸。当回忆起多年前的那场不幸,何跃林心里仍隐隐作痛。1970年的一天,9岁的他与同村的几个小伙伴到野外郊游时,发现了一枚被废弃的炸弹。他们以为这是一块废铁,一个年龄稍大点的伙伴便让何跃林扶着炸弹,他用锤子敲打。炸弹散落的尘土溅进了何跃林的眼里,他正低下头去揉眼睛时,惨剧发生了——炸弹被铁锤敲出的火花引爆,现场6个孩子无一幸免,除1人当场被炸死外,其余的孩子肢体、眼睛等不同程度地带了残疾。而何跃林,永远地失去了双手。 每当母亲看见他那双空荡荡的袖管时,总悄悄地抹眼泪。对于农村孩子来说,失去了双手就等于失去了生存能力。 在家休养了40余天后,何跃林回到教室。性格犟强的他无法忍受老师和同学同情的目光,他努力不让自己的学习落下。为了能和常人一样生活和学习,他在舅舅的帮助下,用橡皮筋把笔绑在手臂上,开始练习写字。为锻炼手臂的灵活性,他每天坚持用失去双手的手臂“拿”筷子夹花生米。两年后,何跃林已经不仅能灵活地使用筷子,并练就了一手漂亮的毛笔字,班级的黑板报成了他的“专利”。凭着勤学苦修,他顺利地完成了初高中学业。 ●没有手偏偏喜欢上开车 高中毕业后,他失业了,摆在面前的是一个让他无法回避的问题:父母渐渐年迈体弱,怎样来养活自己?不知道未来的路如何走,他感到绝望。 为散心,他到林区找在运输公司的同学玩,对同学驾驶汽车的本领羡慕不已。同学看出了他的心思,便邀他上车,让他掌握方向盘并为其换档位。何跃林兴奋不已,当他用两只光秃秃的手臂把着方向盘,听着轰鸣的发动机时,他的心一下子亮堂了,一下子就爱上了这个"家伙",并下定以此作为职业的决心。 开始,他只打方向,同学帮他挂挡,几天后,他也能挂挡了...... 和当年学习用筷子一样,何跃林以超出常人想象的毅力学习着驾驶。功夫不负苦心人,经过半年多的苦练,何跃林完全掌握了无手驾车的技能,能轻松驾驶一般型号的车辆在艰险的道路上行驶。在丽江林区的山路上,他能驾驶着大卡车,在险峻的路上如鱼般穿梭。 这时候,很多司机开始在山林里倒木材,何路林心动了。1987年,何跃林自己买了一辆货车,在林区与各省之间往返。他深知驾车有极大风险,还关系着第三者的安全,因此他开车尤其小心,10多年来,何跃林称自己没有出现过一次交通事故。 1987年7月,他从德庆木材公司装了14方的木料到昆明。由于正处雨季,出德庆不远,便遇上泥石流。如果不冲出去,在山里被堵上十天半个月也有可能。就在他加足马力的过程中,突然从山崖上掉下一块石头,砸在车的尾部,车一下子就偏了。一面是高山,一面是滔滔的金沙江水,很多老司机都为他捏了一把汗。但何跃林凭着自己熟练的车技,稳住车头,安全地开过了那段险路。于是同行们开始对何跃林刮目相看,称呼他为"车神"。 搞了几年运输,何跃林逐渐有了积蓄。他不仅能养活自己了,还供养着70多岁瘫痪的老母亲和大哥在昆明读书的儿子。凭借自强不息的精神和一技之长,他获得了美好的爱情,建立了幸福的家庭,有了一双可爱的女儿,并与同乡人合股成立了丽江金沙江生态绿化公司。 ●他成了交警的老熟人 何跃林最初搞运输的时候,很少有交警上路查车,所以对他无证行车根本就无人过问。 然而,两年之后,他遇上了麻烦事。在一次拉木材到下关时,他被上路的交警拦住,由于无证驾车,被罚款50元。这时,他才知道自己违法。 被罚之后,他找到了《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办法》中明确规定"残疾人不能驾驶机动车辆"。于是他准备放弃开车,干点别的事。然而,干了几件事都以失败告终,最后,他不得不重新选择开车来谋生。 这之后,何跃林被罚的次数不断增多。有时候,一个月罚款就达1000元,沿路的交警都因罚款而与他成为熟人。 1989年,何跃林觉得老这样被罚也不行,便找到省残联群工处。群工处的领导对他的情况非常重视,马上写了一封信让他交给车管所。而车管所的工作人员看了他的介绍信后,只说了一句"这根本不可能"。何跃林急了:"你们让我来考一考,哪怕比其他人更苛刻一些也行。"然而,由于《办法》中有明确规定,谁也不敢开这个先例。 1992年,何跃林从电视中得知上海有个吉尼斯总部,便决定将自己的无手驾车申报吉尼斯项目。他这样做是想引起人们的关注,只要上海吉尼斯接受这个申报项目,他的绝活就有可能被认同,那么,有关部门就有可能给他破例办一个"驾照"。 不久,上海方面回信,称由于没有专职人员对残疾人员驾驶汽车做技能考核,目前条件尚不成熟,一旦条件成熟,立即接受申报。这封回信,给何跃林一个很大的打击,他彻底失望了。 在近20年的驾车生涯里,何跃林始终躲躲藏藏,不能磊落地应付各种检查。在他的车经常行驶的路线上,大多交警成了他的朋友,但每次相遇,交警们不得不将他拦下,对他进行处罚,随后又叮嘱他一路小心。有时为了躲避检查,何跃林白天睡觉,夜里开车。他悲哀:自己身残志不残,练就的硬功夫为何得不到认可。 面对多次的处罚,何跃林申辩道:“我深知无证驾驶是违法的,但驾车是我谋生的惟一技能。且已多次向交警部门申请要求,对我进行严格的驾驶技能考试后颁发驾驶执照,但分管部门以残疾人不能驾驶机动车辆为由不予颁发,结果导致我无证驾驶机动车辆长达近20年。我认为交警部门剥夺了我《宪法》规定的‘公民享有劳动权’的权利。” ●有关法规有缺陷 丽江县玉龙律师事务所田学勇律师获知此事后,认为何跃林无手驾车引出法律难题,他认为: 何跃林无证驾驶机动车辆,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其进行治安处罚,既有事实依据,也有法律依据,因而不仅是必要的,而且也是应该的。 公安交警部门不予颁发何跃林的行为,应该说符合1996年6月3日公安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项"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及生理缺陷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但仔细探究该规章的这一规定却与1988年7月4日公安部颁发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若干条款的解释》第九条第二款"第(九)项中的'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是指足以影响观察,判断事物能力和控制行为能力的疾病。例如:脑血管、心血管疾病、癫痫、眩晕、发慌,严重的足疾、眼疾、肢体严重伤残等"的专门解释相抵触。很显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进行了扩充解释,且把本属于"疾病"范畴的"生理缺陷",从疾病里分出来,与疾病并列,其结果导致凡是有"生理缺陷"的人都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这显然不仅在医学上说不过去,就连在法律上也说不过去,因为医学上的"生理缺陷"的范围十分广泛,但缺失部分指节、缺失耳廓等生理缺陷的人肯定可以驾驶机动车辆。 虽然我国迄今为止,还没有一部有关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典,但毕竟已有一部专门的法规,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尽管该法规明文规定,该解释权归公安部,但公安部在解释,更准确地说在实际运用该法规时,对该法规第二十六条第八项规定"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中的"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不完全进行解释,而是进行了新的规定,即增加了"生理缺陷"这样新的内容,很显然违背了法规的立法本意,应该说是无效的。 就何跃林的请求看,田律师认为符合《宪法》关于“公民享有劳动权”的规定,其要求公安交警部门对其驾驶技能进行严格考试,合格后颁发驾驶执照的请求应该说是正当的。因为就道路交通管理的专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也没有规定有"生理缺陷"的人不能驾驶车辆。 2001年,何跃林终于参加了上海吉尼斯世界第一擂台无手驾驶比赛,成为擂主,成绩报至吉尼斯英国总部。 这几天,何跃林又有了新的希望——就是几天前,央视纪录片之窗报道了佳木斯一位叫李晓明的医生,下肢瘫痪,驾驶一辆特制"红旗"车四处看病,并取得驾照的事情。 他觉得这对自己是一个最好的鼓励,李晓明残疾的程度比自己更严重,他能取得驾照,自己拿到驾照的日子就不会很远。 何跃林明白自己所面临的尴尬,绝非哪一个部门就能解决的法律问题,但是他还是相信有一天自己能拿到驾照,堂堂正正地靠真本事养活自己和家人。 摘自《法律与生活》杂志2002年第4期 【发表评论】 【推荐信息】 【关闭本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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