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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位八旬寿星义捐遗体
签约仪式在广州举行。莫叙芳老人动情地说,把自己的遗体捐给国家,眼角膜可让失明的人看到光明 4月5日是清明节,在人们扫墓祭祖缅怀先人的时候,广州市寿星大厦的3位80多岁的老人做了一件惠及后人的事———签约捐献遗体给广州市红十字会暨南大学医学院接受站,用于教学及科研用途。 据悉,此前,寿星大厦的梁定宇老人已在接受站签约捐献遗体。在4位老人的影响下,昨天寿星大厦内有20多人向管理处提出了认捐遗体的口头申请。 莫叙芳: 觉得社会给自己的很多,而自己能给予社会的很少 莫叙芳今年82岁,是琼崖纵队的老队员。她对笔者说,她的姐姐也是琼崖纵队队员,当年被敌人杀害了,自己能侥幸活下来,觉得社会给她的很多,而她能给予社会的很少,所以决定将遗体捐出来。 莫叙芳有四个女儿一个儿子,三个女儿在美国,一个女儿在香港,还有一个儿子在南非。莫叙芳说,把自己的遗体捐给国家,眼角膜可让失明的人看到光明,身体的各个器官可用来研究,为祖国的医学教育事业做点贡献;遗体火化后,骨灰可作肥料之用。捐献遗体是件善举,子女们都很支持她。 莫阿婆捐献遗体的想法由来已久,用阿婆的话说“那是我的一个心愿”。1976年,当时还不满60岁的莫阿婆在报纸上看到有几位政协委员志愿辞世后捐献器官的报道后,自己立刻响应,马上按照报纸上所写地址前去报名,可是连去了三次,不是没人,就是让她回去等候回音。1994年7月和1999年3月,莫阿婆又分别同有关部门联系了两次,但都未能如愿。 原能富: 火葬也是烧了,不如将有用的东西捐出来 原能富是香港人,今年88岁。在遗体签捐前,笔者曾问他身体怎么样,原伯拍着自己的胸脯说:“我以前一顿能吃三碗饭,现在只吃两碗了,因为要减肥。”一句话逗得坐在身边的老人们前俯后仰。 谈起为什么会想到捐献遗体,原伯说他入住广州寿星大厦两年来一直在想一个问题:自己都这么老了,有冠心病,视力不行了,听力也退化得很厉害,还能做什么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事情呢?后来与莫叙芳交流时,萌生了捐赠遗体的想法。他大声说:“我都这么大年纪了,火葬也是烧了,我为什么不将自己身上有用的东西捐出来呢?” 原伯的儿子在香港经商,原伯说他还没有打电话给儿子,但儿子从来都对父亲的决定言听计从。 黄穗琛: 当医生的儿子请假赶到签字仪式现场 黄穗琛今年82岁,原是广州市二幼的退休职工,眼不花,耳不聋,是寿星大厦里的积极分子,还是老人代表大会的副主席。她说:“我虽然年纪大了,但我读书看报都不用戴眼镜,我的身体器官还很健康。报纸上说现在我国人体器官资源匮乏,我觉得死后烧了太可惜,不如捐献给医院作研究用。” 黄姨的4个儿子分别在香港、广州、惠州工作。昨天早上,她在广州当医生的儿子工作非常忙,但他还是专门请了假,来到寿星大厦,在黄穗琛老人的认捐证书上签了字。黄姨说,捐遗体的心愿早就有,也跟子女们提出过,他们都表示支持。她说:“今天在这里举行这个签字仪式,其实也是在完成我的一个心愿。”儿子则说:“妈妈有这样一个心愿,我们做儿子的尊重她的决定。” 寿星大厦: 还有20多位老人想捐遗体 昨天上午,在3位老人的签约捐献遗体仪式上,寿星大厦的老人们将办公室围了个水泄不通。在看着莫叙芳等人在认捐书上签名之后,好几位老人当场表示,他们会郑重考虑捐献遗体的事情。笔者问他们怎么看捐献遗体这件事,一位姓陈的老人说:“很不错啊,烧了也就烧了,能用遗体做点有用的事情也挺好。” 据寿星大厦工作人员介绍,在黄穗琛等3位老人的带动下,目前大厦里已有20多位老人萌发了捐遗体的念头,他们已向寿星大厦提出了口头申请。大厦负责人表示,要在询问过他们子女的意见之后,再进一步落实他们的要求。 专家: 所有人的遗体对于医院都是有意义的,捐赠遗体造福社会 暨南大学医学院解剖教研室教授、遗体接受站负责人吕来清昨天接受笔者采访时说,寿星大厦3位老人捐赠遗体的行为是一种造福社会的行为。他介绍,目前暨南大学医学院已办好捐遗体手续的有47例,该院已收到捐赠的遗体7具。 吕来清介绍,现在广州市的教学医院里很需要各种各样的人体器官,作为教学和研究之用。越来越多的人捐献遗体,较好地解决了医学教育资源的问题。 据介绍,长期以来,尸体的严重匮乏导致了我国医学院校在校生平均20人才能解剖1具尸体,而按照正常教学需要,医学院平均3至4名学生不能少于解剖1具尸体。一些欧美发达国家医学院的学生能够在学习期间一人或几人解剖几具甚至十几具尸体。这种差距肯定会影响我国未来临床医生的技术水平,而且也不利于基础理论的研究。 吕来清介绍,一般人以为自己病了,或者器官功能退化,就没有捐赠的意义了,其实并不是这样。医院或医学院需要各种各样的人体器官作研究之用,几乎所有的人体器官对医院来说都是有用的。而按照有关规定,除了传染性特别强的传染病人之外,所有人的遗体对于医院都是有意义的。 据统计,在捐赠遗体的人中,知识分子和老干部占大多数。有关人士分析,知识分子大多是无神论者,由于文化程度较高,对新生事物的接受力也较强。 而捐赠遗体者也越来越呈现出年轻化的趋势。吕来清给我们讲了一个故事,一名从警校毕业不久的女警察,来到暨南大学医学院认捐遗体,她对医生说:“我的工作是比较危险的职业,说不定什么时候我就‘光荣’了,现在我认捐了遗体,就算我不幸牺牲了,我的遗体起码还可以发挥点作用。”医院很快就为她办好了认捐手续,这名女警很满意地离开了。 ■对话 捐赠遗体用途有三家属不再得到骨灰 就捐赠遗体的用途等问题,专家回答了笔者的提问。 问:许多人询问,在捐赠遗体之后,家属是否可以要求得到骨灰? 答:家属不可能得到骨灰,这一点家属要有思想准备。因为在志愿捐赠遗体的登记表上,双方就已经约定捐赠后的遗体由接受单位全权处理。捐赠之后,接受单位对遗体不再做任何记号,并要对遗体进行相关处理。遗体用完之后,会将遗体委托殡仪馆进行火化处理。 问:为何要鼓励大家捐赠遗体? 答:捐赠的遗体主要有3个用途,即教学解剖、病理解剖和器官移植。人是一种特殊的高级动物,构成十分复杂,没有解剖学作为基础,就不会有现代医学的巨大进步,但是目前我国用于病理解剖的遗体仅有1%。 在器官资源方面,目前我国还没有正式立法,所以捐赠的遗体除有特殊约定外,一般不用于器官移植。但健康的人体器官用途很广,以角膜为例,我国目前约有700多万盲人,如果有足够的角膜供移植,其中大部分都能够重见光明。 ■手记 清明节的珍贵礼物 今年的清明节,无雨。去广州银河公墓的路上,挤满了缅怀先人及烈士的老老少少。 在这一天,我们亲眼目睹88岁的原能富老人,在遗体认捐书上颤抖着签上自己的名字;我们注意到82岁的莫叙芳老人紧紧搂住捐赠证书,如同抱着心爱的礼物;我们还看到82岁的黄穗琛老人的儿子来到现场,对妈妈多年的心愿表示充分理解。 这是一项移风易俗之举!这是老人们对这个世界最好的一份礼物! “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入土为安”的传统观念使我们的土地中满是坟冢;而更多的需要更换器官的病患者却只能等待,有人在等待中无奈叹息,有人在等待中走向死亡。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站出来了,他们已经能够接受器官移植造福人类的观念,并在生前自愿签署捐赠遗体的协议,实在可喜可贺! 然而,我们又惊讶地从受捐赠方了解到,在已经签署的协议中,有相当一部分不能够顺利实现。在自愿捐赠者故去后,亲属们有的故意不通知受捐赠单位,有的明确表示不愿遵守协议,有的虽然同意捐赠但却提出种种苛刻的条件…… 目前,我国关于遗体捐赠方面的立法还不完善。对于违反协议、拒不捐赠的人也没有明确具体的责任,协议的执行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道德的力量。可我们想:实现了亲人的遗愿,无疑是对逝去亲人最好的爱和尊重。 在清明节,3位耄耋之年的老人给了这个世界一份珍贵的礼物。但我们更愿意看到,更多的人突破思想上的禁锢,把遗体捐献出来作为对这个世界最后的礼物。 来源:《南方日报》 2002年4月07日 【发表评论】 【推荐信息】 【关闭本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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