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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男孩跳水致瘫 游泳馆没责任
近日,北京大兴区人民法院对因在游泳馆不顾管理人员劝阻玩跳水而被摔成高位截瘫的21岁男孩喜佳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进行宣判。喜佳违反游泳场馆有关严禁跳水的规定,不听劝阻,造成受伤,喜佳负此事故全部责任,华强游泳馆各项制度健全,对喜佳救护负责,抢救及时,不负喜佳受伤的事故责任。办案法官提醒,夏天又到了,喜爱游泳的青年朋友们一定要按规定游泳,否则,出了事故还得自己负责。 【发表评论】 【推荐信息】 【关闭本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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