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江西赣州市落实年度社会福利基金19.8万元用于残疾人事业 江西省残联
7月17日,赣州市邓扬辉副市长主持召开了市民政局、财政局、残联三部门协调会,对落实江西省民政厅、财政厅、残联《关于从销售福利彩票筹集的社会福利基金中划出部分资金用于残疾人事业的通知》中“从2001年起,省、地(市)、县(市、区)由同级财政部门从每年销售的福利彩票筹集的本级社会福利基金中划出12%资金,用于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要求进行了研究,决定从2001年起按要求比例划拨资金,同时确定2001年度按12%划拨资金19.8万元用于市本级残疾人事业。 【发表评论】 【推荐信息】 【关闭本窗口】
| |||
建议使用IE4.0以上浏览器,800*600以上像素
浏览
版权所有:一样的天空工作室
程序设计编制:张冬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