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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阳泉:4民工获赔28万元

人民网太原2月26日电 记者罗盘报道:山西省平遥民工董建国、王江东等4人通过法律援助获得28万元的赔款。

2002年4月,王江东、康庆亮等三人到山西省阳泉市法律援助中心请求援助,称2001年12月12日,他们在阳泉市农行赛鱼工地打工时,被交城一家玻璃厂叫去帮忙卸玻璃,玻璃倒下将他们砸伤,特别是董建国,颈椎骨折,高位瘫痪,一直在阳泉矿务局医院治疗,可是,工程队付了医疗费以后就不管了。他们还要做第二次手术,现在他们生活困难,根本无力支付住院费用,所以来请求法律援助。阳泉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积极调查取证,并帮助他们进行伤残评定。而后代理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2003年元月16日,阳泉市矿区法院一审判处被告赔偿原告董建国等4人28.0994万元。


来源:人民网 200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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