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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儿子财产买私房 残疾儿子告父母讨公道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9日08:13 新华网


  昨天(28日),身有残疾的小李给长辛店街道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送去一面锦旗。在街道司法所的帮助下,他终于向父母讨回了7间房子的房产。

  1987年,18岁的小李因车祸致左腿残疾并得到2.7万元残疾补偿款,这笔钱一直由他的父母保管。父母后用这笔钱在当地买了7间平房并进行了翻建,又分别以他们自己的名义办理了房屋产权证明。今年初,小李因为一直没有工作,向父母提出想将其中的5间房对外出
租增加收入,父亲竟以“这是我的房,你没有权利处置”为由一口回绝。经多次与父母协商不成,小李拖着伤残之躯来到长辛店街道司法所请求帮助。

  司法所的工作人员答复说,因为这7间房是用小李所得到的赔偿款购买的,所以他合法享有房产的所有权。小李父母的做法侵犯了他的合法权利。随后,工作人员帮助他申请了法律援助。在代理律师的帮助下,经丰台法院主持调解,小李讨回了7间房屋的所有权。(记者/颜斐通讯员/贾娜葛冬旭)(来源: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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