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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残疾证未能免费出乘 一盲人状告北京地铁公司
记者昨天(11月19日)获悉,一位从山东来北京办事的盲人因认为北京地铁总公司内部规定:必须有乘车证才能免费乘坐地铁客车,违反了《残疾人保障法》第44条:盲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的规定,而将北京地铁运营公司告到了西城法院。要求地铁公司向其赔礼道歉,返还所收票款13元。 【发表评论】 【推荐信息】 【关闭本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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