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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公交车未享受免费权利 盲小伙状告公交索赔两元钱
本报讯首席记者浩文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盲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但现实生活中许多残疾人朋友在乘车时却无法享受到这一“法律阳光”。西安市一名20岁盲小伙为此将西安市公交六公司起诉到法院,索赔2元钱。4月27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已正式立案受理。据悉,此案在陕西省尚属首例。 【发表评论】 【推荐信息】 【关闭本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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