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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将施行
新华网天津频道11月14日电 无障碍设施是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方便老人、妇女、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的重要设施,它包括坡道、电梯、厕所扶手、低位公用电话、盲道、盲人过街音响设施等。为加强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市政府最新颁布了《天津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从今年12月15日起施行。根据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占用无障碍设施,确需占用无障碍设施的,应当经主管部门的批准同意,否则将依法受到处罚。 【发表评论】 【推荐信息】 【关闭本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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