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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救助超市”架起连心桥(时政广角)
娄志强是石家庄市一个贫困家庭的孩子,父母都是下岗工人。在石家庄首家“爱心超市”里,他高高兴兴地领到了自己梦寐以求的随身听,父母没能帮他实现的梦想终于成为现实。
变象征性慰问为经常性救助
爱心、救助、超市,这3个不同的概念是如何被联系在一起,又在大江南北遍地开花的呢?
多年来,作为政府职能机构的民政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对困难居民的救助都带有浓郁的“节日慰问”色彩:过年过节了,给困难居民送些米面油;节过了,“爱心”自然而然地“淡”了。怎样才能变节日性救助为长效救助,怎样才能使困难居民持久地感受到社会爱心,成为他们思考已久的问题。
“爱心救助超市”最早于2002年下半年出现在辽宁沈阳和江苏无锡,有关部门借鉴商业连锁超市的模式,建立了以区和街道为主的“爱心超市”网络,使贫困群众能够按照自己的需求接受捐助。随后广州、天津、石家庄、武汉等地纷纷开办了类似的“救助超市”。“爱心救助超市”成为新形势下各级政府特别是民政系统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充分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的具体行动!
“爱心救助超市”开到贫困户家门口
爱心就在你我身边,救助就在社区邻里。
武汉市武昌区四唯街袁家社区一位70多岁姓仰的老人,生活困难,家里一台旧电视也坏了。“没了电视家里少了好多欢笑,社区里成立了‘爱心超市’后,一台21英寸的彩色电视机送到了我家,现在一家5口每天晚上都围坐在一起,既能欣赏电视节目,又能好好享受天伦之乐。”老人的言语中洋溢着幸福与感激。
日前,记者走进太原市杏花岭区大东关街道的“爱心救助超市”。服务人员介绍,救助对象分为6种:享受低保的特困家庭;年老多病,儿女不在身边的特困人员;夫妻双方均为下岗失业人员,且孩子正在读大中专院校的特困家庭;家中有一方持一、二级残疾证,且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家庭;家中发生失火、意外伤亡事故或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00元者;其它特殊情况需本人填写《爱心救助审批表》,经社区审核,街办批准,并办理绿色救助卡手续,持卡到指定的超市领取。
另外,对于人们关心的资金使用和物品发放问题,有关部门规定每半年向社会公布一次,以接受辖区居民的监督。
更令人欣慰的是,广大居民和企业的捐助意识越来越强。沈阳沈河区杏花村大酒店一次性捐助5.5万元扶贫物资,沈阳市国税局稽查分局捐助了9辆面包车的衣服。
完善扶贫济困长效机制
从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到“爱心救助超市”,不仅仅是一种捐助形式的简单改变,更是社会捐助工作的一次重大改革,是制度上的一个创新。
太原市民政局副局长鲁恺认为,“爱心救助超市”的建立和推行,把扶贫帮困集中性捐赠与经常性捐助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社会捐赠的经常性;把用户需求与物资供给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社会救助的针对性;把物资接收与物资发放有机结合起来,实现了收发环节的统一性;把物资调剂与政府部门职能有机结合,使物尽其用成为可能。
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一些省、市的“爱心救助超市”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接收捐助力度不大,向公众宣传力度不够,方法不新,接收的捐款捐物数量不多;救助人数少,救助额度低;物源紧缺,品种单调,难以满足救助发放需要;经费没落实,工作人员不稳定。
对此,一些专家、学者指出,各地政府职能部门在建立健全稳定、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过程中,除建立健全各项法定保障制度外,要尽快总结经验,强化管理,建立经常性、社会化的救助体系和扶贫济困的长效机制。 本报记者 潘跃
来源: 人民日报 (2004年11月17日 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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