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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10家单位拒缴残疾人保障金被强制执行
近日,衡水市10家单位拒不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被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记者从衡水市残疾人联合会了解到,虽经多次催要,市协兴房地产公司、中实建筑有限公司、省平原机械厂、市水务局农水处、市城市信用社、桃城区第二造纸厂、桃城区妇幼、兴华建筑有限公司、市五金化工采购供应站、市药材采购供应站等10家单位仍拒不缴纳2002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万般无奈之下,今年4月份他们依法到桃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申请强制执行。
负责此案的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的一位法官对记者说,他们这是第一次为残疾人联合会办理非诉执行案,依据的是省政府188号令。虽然标的不大,但是难度不小,有的单位领导对此事不了解,他们就从思想上做工作,一次不行两次,两次不行三次,直到他们转变了态度,履行了缴纳义务。
据了解,截止到目前,除了市药材采购供应站面临破产,还没能执行外,桃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已对其他9家单位进行了强制执行,收取了他们欠缴的部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记者 李海菊
来源:燕赵都市报 2003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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