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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开发公益性岗位 济南市将为残疾人买岗就业
我市将在市内五区通过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的形式,让残疾人在社区就业。目前,我市正在社区内征集适合残疾人工作的公益性岗位。这是记者今天从市残联了解到的。
据介绍,历下、市中、天桥、槐荫、历城区残疾人劳服机构将分别组织本辖区内市级示范点专职干事,联系驻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大中专院校、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单位,最大限度地开发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公益性岗位。每个社区示范点要确定2—5个公益性岗位。
按照公益性岗位“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凡在本社区示范点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将优先安置本社区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要与所聘残疾人签订劳动合同。
对通过购买公益性岗位安置社区就业的残疾人,根据市内最低工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其费用由市和区两级残疾人劳服机构及用人单位按4:3:3比例负担。
济南广电 200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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