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没有国度,没有界线,正是这人间真情,才让我们拥有一样的天空!

 



 


 本文阅读次数:121   【 关闭本窗口

残疾人求学,有奖

 

  本报济南1月15日讯(记者 徐静)为鼓励残疾人求学,同时鼓励高校招收残疾学生,济南市制定的《救助贫困残疾学生和奖励残疾大学生暂行办法》即将出台。

  《办法》规定:对接受义务教育的县(市)贫困残疾学生,每年救助200元,区贫困残疾学生,每年300元;对接受普通中等教育和职业中等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每年救助1500元;对接受普通高等教育的贫困残疾学生,大专生每年救助2000元,本科生每年救助2500元;对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的救助参照以上标准给予救助。


齐鲁晚报2004-1-16

        

 
 

关闭本窗口

 



建议用IE4以上版本、在800*600下浏览

一样的天空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