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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或软骨的完整性或连续性中断时称骨折。
病因
①直接暴力 即在外力撞击的部位发生骨折,如车轮磋压小腿致胚露骨骨折,常合并有周围软组织较严重的创伤。
②间接暴力 是暴力通过杠杆、传导或旋转作用在外力作用的远处发生骨折,例如走路时滑倒,手掌撑地,发生挠骨远端骨折、总骨展上骨折等。
③肌肉拉力 是肌肉突然猛烈收缩拉断或撕脱肌肉附着处的骨质,例如在骤然跪倒时,股四头肌猛烈收缩,造成骸骨骨折。
④积累劳损 长期、反复、轻微的直接或间接外力集中作用于骨骼的某一处产生的骨折,通常称疲劳性骨折。如长途行军、长跑等发生于第2、3骨及胫骨或俳骨下段骨折。其特点,骨折是缓慢发生的,修复也在同时进行。
5骨骼疾病 有病骨骼(例如骨髓炎、骨肿瘤等)遭受轻微外力即断裂称病理性骨折。
症状
在骨折部位可出现疼痛、肿胀和瘀斑,肢体活动障碍。在骨折处有局限性压痛,称直接压痛。若从远处向骨折处挤压,骨折处也会发生疼痛,称间接压痛。例如骨盆骨折,用两手挤压两侧髁骨翼,可在骨折处引起疼痛。骨折有移位者可产生缩短、旋转、成角等畸形。完全骨折可有反常活动,即不是关节部位也会产生活动。骨折处也可有骨擦音或骨擦感,即当活动患肢时可听到就手感到骨断端相互摩擦的声音或骨磨擦感。畸形、反常活动和骨擦音或骨擦感三种体征为骨折的特有体征,只要发现其中之一,即可确诊为骨折。但无此种体征时,也不能肯定没有骨折。反常活动及骨擦音或骨擦感两者只可于检查时加以注意,不能故意摇动患肢以了解是否有此征象,避免锐利的骨折端损伤血管、神经及增加病人的痛苦。
并发症
①休克 可在骨折后因剧烈疼痛和出血过多而产生。
②内脏损伤 肋骨骨折断端可刺破胸膜、肺实质和发生肋间血管破裂引起血胸、气胸,导致呼吸困难和咳血;暴力打击胸壁下段时,除可造成重肋骨骨折外,还可能发生肝、脾破裂,发生严重内出血,出现休克;骨盆骨折可致膀胱、尿道和直肠破裂,引起血尿、排尿困难和便血。
3重要血管损伤 如弘骨髁上骨折可伤及肢动脉,股骨远端骨折可伤及蝈动脉和上段骨折伤及胚前或胚后动脉,出现肢体远端缺血,皮肤颜色苍白,温度降低,脉搏减弱或消失。若处理不及时会导致肢体坏死。
④脊髓和周围神经损伤脊柱骨折易合并脊髓损伤,形成损伤平面以下的感觉、运动障碍,大小便失禁。上肢骨折压迫或损伤桡神经、正中神经或尺神经,下肢骨折压迫或损伤坐骨神经、俳总神经,而产主肢体感觉和运动障碍。
⑤感染 开放性骨折可引起感染,导致骨髓炎、破伤风和气性坏疽。
6脂肪栓塞 骨干骨折,骨髓破破坏,脂肪滴进入被破坏的静脉窦内,可引起肺、脑脂肪栓塞。
骨折可根据病人外伤史、症状和体征以及X线照片作出诊断,并了解骨折的部位、类型及移位情况,以便治疗方法的选择。
急救
骨折的急救处理十分重要。凡疑有骨折的病人,均应按骨折处理。一切动作要轻柔、稳妥,以免增加病人痛苦或加重骨折移位。首先注意抢救生命,预防和治疗休克,让病人平卧,保温,有条件时应输液、输血和给氧。有剧烈疼痛时,除颅脑或胸腹严重损伤外可用杜冷丁或可待因等药物止痛。昏迷者应注意保持呼吸道通畅。肢体肿胀严重者,可剪开衣袖或裤管。
伤口可用无菌敷料或用当时认为最清洁的布类覆盖。伤口出血可用绸带压迫包扎,一般都可止血。如出血不止可使用止血带,但应注意绑扎的部位要正确,松紧要适当,应每隔1小时松解一次。外露骨端如无压迫血管、神经不应立即复位,以免将污物带进创口保处。骨折的肢体应妥善固定,最好用特制的夹板,否则可就地选用树枝、竹片、木板、硬纸板等,若一无所有,上肢可绑在胸壁侧面,下肢可将双腿绑在一起,骨折肢体在妥善固定后应迅速送医院治疗。若为脊柱骨折,在搬运中病人应卧硬板,保持脊柱伸直位,严禁采用一人抱肩、—人抬腿的方法。如骨折位于颈部,须托住下额和枕部并略加牵引,以免加重损伤。
治疗
骨折的治疗原则是复位、固定和功能锻炼。
①手法复位外固定。此法适用于长骨干骨折。复位前应用麻醉消除疼痛,解除肌肉痉挛。可用1%~2%普鲁卡因10~30ml注入骨折断端血肿内,约注射后10分钟即可产生麻醉作用。在位时先作几分钟的持续牵引,使重叠的骨折断端拉开,然后将骨析的远侧断端对准近侧断端,使骨折得以复位。复位后用石膏或小夹板固定骨骼在整复后的位置,直到骨折愈合为止。
②连续牵引法。用皮肤牵引或骨牵引使骨折复位并固定复位后的位置,必要时也可加用小夹板固定以保持复位的位置。
3钢针撬拨复位固定。凡手法不易整复的关节内骨折,关节邻近骨折,可用钢针穿过皮肤撬拨骨折块,使骨折复位,同时用钢针或钢钉穿过皮肤作内固定。进针位置应离开重要血管和神经,操作过程应严格无菌技术,以减少感染可能性。
④外固定架固定。此法便于观察肢体伤口和更换敷料,允许病人早期下床活动。主要适用于开放性骨折、骨折伴有烧伤;不易闭合整复和固定的闭合性骨折;多发性骨折等。方法是在骨折两段端平行各穿入两根骨圆针,并贯穿两侧皮肤,然后安装连接杆或连接架,调整位置,使骨折复位并固定。
5手术切开复位内固定。用手术方法暴露骨折断端,进行复位,再用对人体无不良反应的金属内固定物固定复位后的骨骼。常用的内固定物为钢丝、钢针、钢板、髓内钉和螺丝钉等。适用于骨折端之间有肌肉、骨膜或肌腱等软组织嵌入,手法复位失败者,关节内骨折手法复位不好,影响关节功能者;手法复位与外固定未能达到功能复位的要求而严重影响功能者;骨折合并重要血管或神经损伤;多发骨折,为了便于病人活动,预防严重并发症,可选1~2处骨折作切开复位内固定。由于手术扰乱骨折血肿和损伤骨膜,可影响骨折愈合,甚至可能产生感染,引起骨髓炎;另外,骨折愈合后,某些内固定物需要取出,还要再作一次手术,所以应慎重选择。
石膏绷带
石膏绷带是用宽网眼纱布铺上熟石膏粉卷制而成。使用时将石膏绷带完全浸入水内,泡透后包缠在患肢上,待石膏结晶硬化。石膏硬化前可随意塑形,硬化后非常坚固,可起到良好的固定作用。
石膏绷带的应用范围,除骨折、脱位、软组织损伤外,还能广泛应用于治疗骨关节炎症、结核以及各种畸形矫正手术后面定。但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应慎用或禁用。
(1)全身情况极差,年老体弱或婴儿;
(2)病伤部位有厌氧菌感染可疑者;
(3)呼吸、循环和泌尿系统功能不全者,不宜使用躯干部的石膏固定,包括孕妇的绕胸腹包扎;
(4)截瘫患者,
(5)病伤部位有大出血可能者。
上石膏时皮肤应清洁干净,在骨隆突部位放好衬垫物,以免引起压疮;四肢应将手指或足趾外露,以便观察血液循环、知觉和运动功能。石膏尚未硬化前,应保持肢体固定,且不能随便搬动,以免石膏发生变形、皱摺或折断。—般来说,石膏凝固变硬约需15~30分钟,完全干燥紧固约需2~4日。
上石膏后必须注意:
(1)小心搬运,卧硬板床(不能卧钢丝床),或在褥垫下放木板。石膏未干面前,不蓝被、毯等,肢体应略抬高。
(2)大型谷膏固定者,需每2小时翻身一次,防止压迫引起褥疮,
(3)保持石膏清洁、于燥,大小便时要特别注意,可用油布或橡皮布衬臀部。
(4)充分运动未被固定的各关节及肌肉收缩运动,每小时(白天)至少运动5分钟。
(5)严密观察指(趾)血液循环,如果敲固定的肢体产生疼痛、发麻、指(趾)末端发紫、活动受限等情况,应立即切开石膏,进行检查和处理。
(6)石膏太松或折断,不能起到固定作用,应及时更换。
石膏拆除时间应根据受伤部位、性质和程度来决定,以治愈为原则。石膏拆除后,皮肤上可有暗黄色伽皮,可任其自行脱落,不要强行刮除,必要时可用二甲苯或松节油等清洗。长期上石膏的肢体,在拆除固定后的一段时间内,肢体可出现\肿胀,可用弹性绷带或一般绷带包扎,同时积极主动活动肢体,必要时佐以理疗等。
小夹板
小夹板对骨折固定可起到一定作用,能保持骨折段局部的相对稳定,有效地控制对骨折断端不利的活动,同时在骨折愈合期间进行适当面的功能锻炼,充分发挥肌肉收缩活动对骨折愈合的有利作用,使骨折愈合快,功能恢复好,并发症少。小夹板广泛应用于长骨干的闭合性骨折。但关节骨折、开放性骨折、合并血管神经损伤的骨折以及皮肤有炎症者,不能使用。
使用小夹板固定时应注意:(1)包扎时不能过紧或过松,每日调整松紧度,保持棚扎带上、下移动一厘米的正常移动范围。固定约2周后,如位置良好,可一周调整一次,直到骨折愈合为止。
(2)抬高伤肢,观察面指(趾)颜色、感觉、温度、肿胀等情况。
(3)合理的功能锻炼。
(4)有条件者定期进行透视或X线照片,观察骨折复位和愈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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