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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正采取一系列措施为儿童创造美好未来
新华网
我国政府正采取一系列措施为儿童创造美好未来
(2002.05.31 16: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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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5月31日电(记者翟伟 吕诺)一份由全国妇联提供的材料表明,近10年来,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拨出多项专项经费,用于儿童事业发展。我国政府正采取一系列措施,充分保障儿童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为儿童创造美好未来。
江总书记关心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1990年,在联合国召开的世界儿童问题首脑会议上,世界各国首脑曾作出共同的承诺:让所有儿童享有更加美好的未来。十几年来,中国政府积极履行承诺,认真改善儿童生存发展状况,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儿童事业的发展进行了不懈的努力。
我国有3.5亿儿童,约占全世界21亿儿童的六分之一。1991年中国政府正式签署了《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和《执行九十年代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世界宣言行动计划》,并于1990年签署了《儿童权利公约》。1992年制定的《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是我国第一部以儿童为主体的国家行动计划。
为推动儿童事业的发展,国家建立了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委员会包括29个成员单位,其中有24个政府部门和5个非政府组织。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95%以上的地 (市)、县(市)政府也都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各级政府加强领导,强化责任,采取措施,形成了各部门相互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在已有的有关保护儿童的法律基础上,又制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扫除文盲工作条例》、《劳动法》、《关于进一步发展孤残儿童福利事业的通知》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规章,修改了《刑法》、《收养法》、《婚姻法》,为保护儿童权益、促进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证和有效的法律援助。
我国政府非常重视解决儿童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要求,根据儿童发展状况,我国政府制定并于去年由国务院正式颁布实施了《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新的《儿童纲要》在全面分析评价中国儿童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以促进儿童发展为主题,以提高儿童素质为重点,以培养和造就21世纪中国现代化建设人才为目标,从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4个领域,提出到2010年中国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参与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策略措施。
《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作为新世纪我国儿童工作的国家级行动纲领,进一步推动着中国儿童的健康成长和儿童事业的持续发展,中国的儿童必将拥有更加美好的未来。(完)
云南省3000多名各族失学贫困生已重返课堂
康复工作开展以来中国16万多名聋童重返有声世界
新华网北京5月31日电(记者李薇薇)“我叫袁帅,今年6岁了。我很高兴能用自己的声音表达自己的心情。我希望每个像我一样的小朋友都能开口说话。”听着这速度稍慢但十分清晰的话语,你很难相信出自一个先天聋儿之口。
在苏州市百灵儿语训中心,几十个像袁帅一样的小朋友用歌舞、朗诵等形式,表达了欢庆“六一”儿童节的喜悦心情。除了耳朵上戴有透明助听器外,他们看起来与正常孩子没有什么不同。
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的孙金忠主任告诉记者,自1988年中国开展聋儿康复工作以来,全国已有16.3万名聋儿经过康复训练,恢复了语言功能,重新回到了有声世界。
据了解,中国目前有7岁以下的聋儿约80万名,每年新生聋儿3万余名。他们70%生活在农村,因为家庭的贫困,大部分聋儿配戴不起助听器,更无法接受康复训练,只能在封闭的世界里度过一生。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把听力助残列入助残项目“十五”计划的重要工作之一,以帮助家庭贫困的聋儿得到康复并进入普通小学就读。这项听力助残疾项目自去年启动以来,得到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每年将从社会捐款中拿出150万元用于培训3000名聋儿。西门子听力集团除捐助了1000台助听器外,还将在5年内出资300万元,救助500名贫困聋儿学习。
除接收企业赞助外,残联还向社会倡导以个人领养的方式救助贫困聋儿,每人每年1200元就可以帮助一名聋儿配上助听器,并接收听力康复训练。首批已有47名贫困聋儿已得到西门子听力集团员工救助。(完)
中国目前有幼儿园11万多所 在园儿童2000多万人
新华网北京5月31日电(记者尹鸿祝 吕诺)中国幼儿教育事业蓬勃发展,目前全国已有幼儿园11.17万所,在园儿童约2021.83万人。
中国确立了“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幼教事业”的方针,全国逐步形成了以公办园为骨干,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相结合的发展格局。教育部在制订《幼儿园工作规程》的基础上,于去年7月颁布《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这个规范幼儿园教育改革的指导性文件,规定了中国幼儿园教育的基本时间规范和要求,倡导现代教育理念和教育思想,体现出对儿童权利和个性、特点、身心发展规律、教育规律的尊重。
据悉,近年来中国幼儿教师专业素质迅速提高,2001年全国幼儿教师中有合格学历的占92.4%,比1995年提高了43.4个百分点,其中有本专科以上学历的占31.96%,比1995年增加了28.96个百分点。
过去发展较慢的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农村的幼教事业,近年来也加快了发展速度。各地幼儿园呈多元化发展,还因地制宜开展了游戏小组、周末班、季节班、家庭活动站、巡回游戏小组等非正规形式的活动,使越来越多的学龄前儿童有机会接受教育。(完)
新闻背景:我国采取措施全面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
新华网北京5月31日电(记者翟伟、吕诺)我国已经在占全国人口85%的地区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到2010年,我国将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保障所有儿童受教育的权利。这是我国在《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提出的目标。
我国政府十分重视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提高儿童受教育水平。在基本实现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提出的主要教育目标的基础上,在《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提出了新的目标。新《纲要》规定,到2010年,要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使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9%左右,小学5年巩固率提高到95%左右,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5%左右,使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基本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同时大力发展特殊教育。
新《纲要》提出继续发展0-3岁儿童早期教育,使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适龄儿童基本能接受学前3年教育,农村儿童学前1年受教育率有较大提高,我国适龄儿童基本能接受学前教育。新《纲要》提出,要有步骤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国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0%以上,大中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为实现《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中提出的新目标,我国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作为人才战略的基础工程,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完善教育投入机制,增加教育投入。国家不断完善并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大教育执法力度,健全教育督导机构和制度,提高全社会的教育法制观念和有关法律知识水平,积极推进依法治教。国家整体推进素质教育,继续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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