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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照片惹怒俩家庭 杂志乱点鸳鸯谱成被告
来源:《生活时报》 2002年6月03日
近日,北京崇文法院受理了一起特殊的名誉权纠纷案。原告李先生、赵女士并非夫妻,却在某杂志上成了两口子,他们愤而把这家杂志告上法庭。
原来,李先生有一个关系很好的同事,同事的女儿就是赵女士。1999年夏季的某一天,赵女士为在钓鱼的李先生送饭,并在河边观看李先生钓鱼。岂料,这一镜头不知被哪一位摄影爱好者拍下,并作为一篇文章的插图刊登在2002年第3期的杂志上。如果仅仅如此那还没什么,然而让二人难以接受的是,该文章的标题竟然是“妻子下饵我钓鱼”!文章中描述男主人公是一位残疾人,曾因生活琐事与家人怄了气,一气之下想投河自尽,后被两个钓鱼翁相救并爱上了钓鱼,在一次钓鱼比赛中结识了一位年轻的女钓鱼高手,并在逐渐的交往中产生了感情,后二人终成眷属。
李先生和赵女士看到该文章后都非常气愤,他们二人本来分属于两个不同的家庭,却在这篇文章中无端成了一家人,给两个家庭都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二人一气之下分别以原告的身份把该杂志的主办单位告到了法院。他们要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名誉权,并提出5项诉讼请求:1、被告停止某杂志2002第3期的发行;2、被告在该杂志上连续刊登3期“勘误声明”纠正错误;3、被告在该杂志上连续刊登3期“赔礼道歉”声明;4、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每人各1万元;5、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该案将择日审判。(本报记者 邓婷 通讯员 李贺霞 刘嘉)
来源:《生活时报》 2002年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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