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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依法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本报福州6月12日电(记者孙海宁)残疾人事业“九五”计划实施以来,福建省连续七年将残疾人工作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使残疾人的基本生存、扶贫解困、就业保障、基层建设、法制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福建省1994年颁布实施了《福建省实施残疾人保障法的办法》;1996年省政府发布《福建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规定》;1997年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全省残疾人实
行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2001年颁布《福建省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今年4月,福建省召开省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并通过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对全省残疾人实行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从残疾人生活保障、福利企业、劳动就业等八个方面进一步规定了对残疾人实行优惠政策。今年5月30日,福建省制定了《福建省残疾人扶贫开发计划(2001—2010)》,确定了新时期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的目标、任务和措施。
来源:法制日报 2002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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