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没有国度,没有界线,正是这人间真情,才让我们拥有一样的天空!

 



 

2 残疾人专题新闻


 本文阅读次数:34   【 关闭本窗口

赴韩日世界杯球迷注意事项

新华网

第一条 规则适用范围

为成功、安全地举办2002FIFA世界杯足球赛韩国/日本,2002世界杯足球赛韩国组织委员会(KOWOC)与日本组织委员会(JAWOC)制定了赛场与相关设施、观众与游客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本规则是根据2002FIFA世界杯足球赛韩国/日木入场券出售规定第一条制定的。本规则适用于已进入或准备进入国际足联(FIFA)、KOWOC和JAWOC管辖的赛场与相关设施的所有个人。

第二条 用语含义

在以下各项条款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相同的含义:
(1)“大会”,是指2002FIFA世界杯足球赛韩国/日本。
(2)“设施”,是指由FIFA、KOWOC和JAWOC管辖的,用于举行大会包括举行大会全部比赛的赛场在内的所有设施与区域。
(3)“运营与安全负责人”,是指由韩国政府及JAWOC委员长分别任命的负责位于韩围与日本的设施的全部安全保障与运营工作的人员。
(4)“安全协管员”,是指由运营气安全负责人任命的负责大会安全工:作的人员。第三条 禁止携带的物品

除运营与安全负责人认可属特殊需要的物品外,禁止携带下列物品进入设施内:
(1)枪械类。
(2)剪刀、类似针一样的尖锐物品、小刀等有刀刃的物品。
(3)毒麻药品、毒品及其他有害物品。
(4)发烟筒、爆竹、烟花爆竹、爆炸物、火药、照明弹、油、易燃性物品,以及其他类似的危险品。 (5)玻璃瓶、罐头盒、带盖的塑料瓶、密封的纸包装物、冰块,以及其他可用以投掷的物品;不管有无盖子,任何时候都不准观众将塑料瓶带入观众席内。
(6)激光笔、钢笔、哨子、气喇叭等可能妨碍比赛进行的物品。
(7)旗杆、照相机支架、三角架、棍子、锤子、螺丝刀、链条等可用做武器的物品。
(8)雨伞(安全协管员认定无危险性的折叠伞除外)。
(9)标示及可使人联想到政治、思想、宗教方面的上义、主张和观念的,或可能对大会进行造成妨碍的书写板、入场式引导牌、横展或纵挂的标语、飘动的彩带、旗帜、横幅标语、用衣服做成的横幅标语、文字材料、图案、印刷品等。
(10)彩纸屑。
(11)酒类。
(12)冰盒、旅行背囊等大型物品及内存的大量物品。
(13)动物(导盲犬、导听犬、残疾人扶助犬除外)。
(14)无线通信设备(手机与PHS电话除外)。
(15)头盔。
(16)以宣传特定行业或企业为目的的,标示特定商标或产品名称的文字材料。(也包括能使人联想到特定企业与产品的文字材料)。
(17)其他妨碍或可能妨碍大会进行的,以及安全协管员认定会给他人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与妨碍 的物品。

第四条 禁止下列行为

除运营与安全负责人认可属特殊需要的外,在所有设施内禁止下列行为:
(1)无正当入场券及登记卡的入场。
(2)向场地或座席内投掷物品的,使用或应用违禁品的,以及其他可能妨碍比赛进行的行为。
(3)闯入赛场内的,无正当理由进入限制区域或其他运营协管员、安全协管员不允许出入的区域的行为。
(4)破坏、损伤、毁坏和无正当理由使用建筑物、树木、设备、设施、陈列品和财产的行为。
(5)破坏与未经允许触动为标示”安全检查完毕”而设置的,或安全要员、安全当局另外设置的钥匙、门闩、封条、隔离带等的行为。
(6)故意对他人进行胁迫、威吓、侮辱和挑衅(他人中也包括裁判员、运动员、职员和安全协管员 等)等行为。
(7)无事先约定而要求采访与会见运动员、大会运营有关人员的行为。
(8)抗议、示威游行等可能阻碍大会成功举行的行为。
(9)搭建帐篷、窝棚等类设施。
(10)因饮酒、吸毒而精神恍惚者进入设施或在其中逗留。
(11)招募、演讲、集会、拘捕等行为。
(12)无任何正当理由而在设施出入口、楼梯和走廊徘徊的行为。
(13)攀援栅栏、照明塔架等设施、以及蹬踏座席的行为。
(14)在非指定场所吸烟。
(15)在设施内点火。
(16)使用面具遮掩、伪装面部以致无法识别脸部的行为。
(17)驶入非指定停车区并在其中停泊汽车、自行车。
(18)进行商业活动、募捐、散发广告资料等。
(19)将垃圾、废弃物丢弃在指定地点以外的地方。
(20)以靠足球比赛赢利为目的,对比赛、仪式和观众进行拍照与摄像。
(21)通过因特网及其他媒体全部或部分地播出与大会有关的声音、影像、文字描述材料和结果等。

第五条 遵守事项准备进入或已进入设施的人必须遵守下列各项:

(1)请根据要求出示入场券、身份证和登记卡。
(2)为确保安全,请协助检查本人随身携带的物品。
(3)请按安全协管员或安全当局的提示与引导行动。
(4)请按入场券上的座席号对号入座观看比赛。

第六条 拒绝入场或被要求退场

(1)当有人违犯第三、四、五条规定时,安全负责人将有权拒绝其入场或要求其退场;也可采取没收第三条中所规定的物品等必要的措施。
(2)对于符合上一条且情节特别严重者,运营与安全负责人有权剥夺其在之后举行的所有比赛场次的入场资格,并要求其交出入场券。
(3)被运营与安全负责人拒绝入场或勒令退场的,将不得要求退还入场券购买费。

第七条 委任

运营与安全负责人可将其依据本规则被授予的权限委任给他人。





        

 
 

关闭本窗口

 



建议用IE4以上版本、在800*600下浏览

一样的天空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