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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对市县残联工作进行调研检查
江西省残联
江西残联消息:为了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步伐,江西省人民政府于2001年7月15日下发了《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我省残疾人事业建设的通知》(赣府发[2001]13号),要求各地加强领导,推动基层残联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经费保障、按比例就业、扶贫解困、社区建设、社会环境等主要工作,促进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
今年6月-9月是江西省市、县、乡级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工作期间,为了使《通知》要求落到实处,保证在机构改革工作中加强残联组织建设,推动残疾人事业各项工作持续深入开展,按照2002年省政府残工委全体会议的决定,省残联组成4个调研检查组于5月底至6月初集中时间对全省11个市及部分县、乡残联工作进行了调研检查。各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反馈检查意见等形式与当地政府主管领导进行了情况通报,对加强部分县残联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市、县残联对这次检查反映较好,普遍认为及时、准确、效果明显,对各地机构改革工作中切实加强残联组织建设有较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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