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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将掀起“扶残助学”之风
中残联
[2002-07-02]近日,中国残联、教育部联合发出《关于做好“扶残助学”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参照《“扶残助学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积极开展扶残助学工作。
针对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水平远远低于普通义务教育水平,特别是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占全国未入学残疾儿童总数的80%以上的问题,教育部、中国残联等有关部门先后开展了“在部分地区资助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试点”和“中西部地区盲童入学项目”等活动,取得较好效果。最近,在中央领导同志的关怀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出资2500万元支持开展扶残助学活动,从2002年到2006年,将对内蒙古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5000名贫困残疾儿童少年连续接受义务教育进行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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