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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残疾人专题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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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偿还我们对残疾人的亏欠的时候了

 

  有一件事,一说便痛:在中国,有个极为庞大的人群,我们却常常对他们视而不见。

那就是数以千万计的残疾人。

每一个母亲,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絮叨最多的,就是“别碰火,别碰电,别在河边玩,别……”,生怕孩子会遭遇不测,被意外伤害。可是,伤害仍然频率极高地击中人们。我国每年都要增加数十万残疾人。其中还有相当多是带着残疾降临人间的。

与我们社会的发展同步,这些年来各地针对残疾人的有关工作是取得了成果的。然而,这些成果同残疾人应当享有的关心,还有不小的距离。

5月13日晚,中国残疾人艺术团大型音乐舞蹈“我的梦”在京首场公演,据说场面轰动,催人泪下。据报道,这个艺术团在海外的演出也大获成功,被海外华人称作是“中国的骄傲”。

真的到了该骄傲的时候了吗?

除了精彩的残疾人艺术,我们还有出色的残疾人运动员,每每可以在残奥会上争金夺银。但是除了这些残疾人“精英”,更广大的残疾人的生存状态,却并不值得我们“骄傲”。

在报道“我的梦”艺术团的同时,在报纸的小角落里,还有一张黯淡的照片,说明这样写道:

“庄宝玉,女,49岁,泉州市泉港区山腰镇凤南村人,肢体三级残疾,丈夫也是残疾人,无劳动能力。因为残疾,49岁的庄宝玉只有坐在家门口替一家毛衣厂做针线活,智残的丈夫、八旬的婆婆、一双女儿都得靠她每天做针线活挣得的2.5元和在家里卖点日杂品的收入维生。因为大女儿上大学,庄宝玉一家欠了很多债。没有别的办法,只好让上小学的小女儿辍学在家了,她说,她真的不想这样。”

庄宝玉这样的人,实在太多了。但她还不是最糟的。中国80%的残疾人在农村。在农村,残存的绝对贫困人口中,几乎涵盖了所有残疾人。非但如此,一些农村残疾人在乡村干部的催迫下,还要交付与健全人一样的税费———尽管这明显有悖于残疾人保障法。山东某县的村干部对盲人刘乃堂说:“法不法的你也别说了。你先把这个钱交上,别人的我们也就好要了!”

面对庄宝玉和刘乃堂的绝望,哪一个中国人还“骄傲”得起来?

不管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残疾人身受的伤害都是创深痛巨,而对伤害的伤害,则是对他们生命尊严更致命的一击。

有个朋友,不幸生了一个弱智的孩子。痛苦之余,她想出的法子是移民出国。问及原因,她说:“我怕,怕孩子受到歧视,再有心理残缺———连健全孩子的竞争都那么残酷,像我们这样天生的失败者,就更难了。”事实上,她已经感受残酷了:幼儿园拒收,因为有家长投诉;不敢带孩子出门,怕被人指指点点……

她的遭遇让我想起这样的说法:一个残疾人就是一面镜子。心中忽然愧疚难当:残疾人生活质量的低下,是否反映了我们的文明程度?反映了健全人的精神残疾?

相对许多国家对残疾人的社会福利,我们有理由愧疚。有的国家,残疾人的一生,从基本生存,到教育和就业,几乎都由政府包办了,残疾人家庭可以在衣食无忧的前提下,从容地给他爱与关怀。从健全人创造的财富中,挤出很小很小的一部分,残疾人就有福了。但是,我们如果哪个家庭不幸有残疾人,这个家将从精神到物质上被拖累得伤痕累累———因为所有的负担,都会压在这个家庭的头顶,他们几乎无所依傍,特别是在农村。

我们该到了从制度上、法律上、观念上还清对残疾人亏欠的时候了。

当他们的尊严抬起头来时,我们的尊严才会同时有了着落。否则,面对他们的歌声舞姿,我们有愧……

来源: 《人民日报 . 华东新闻》 (2002年07月18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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