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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障碍不破 有形障碍难除
本报记者 赵蓓蓓
有位盲人,一次正走在盲道上,突然与迎面的来人撞个正着。只听对方一声尖叫,一个女人的声音喝斥道:“干什么哪,走路也不看着点。”盲人听后很生气,心想,究竟是谁不看路?!
这不是杜撰的故事,而是一位盲人的亲身经历,它刊登在去年3月的北京青年报上,题目为《“明眼人”走盲道》。
细心的人可能会发现,如今,在我国铺有盲道的城市,在盲道上走着的大都是“明眼人”,真正的盲人其实很少。为什么盲道少有盲人走?很重要的原因是无障碍设施的障碍太多。
近几年,无障碍建设正逐渐成为传媒关注的话题,盲道作为最早、最多出现的无障碍设施尤受关注,有关盲道问题的报道也不时见诸报端。去年,延吉市一白内障患者曾致电报社说,有一次他在刚建不久的盲道上摔了一跤,因为盲道没按标准铺设,没有下坡出口。后来他出门一使用这种无障碍设施,首先在心理上就有了障碍。重庆晚报也曾报道,该市一市民上班经过的一段200米的盲道上,有4个隔离墩、两个公交车亭、一座临时厕所;西安、广州、郑州、北京、武汉、昆明等地记者对盲道建设不规范、盲道被占用问题均有报道。南方都市报的记者写出了《请给盲人一条路记者陪同盲人走盲道》的报道,该报记者陪一盲人走了一个半小时大约1.5公里路程,发现人民中路无盲道,中山六路拐弯难,地铁站进去出不来(一面入口处有盲道,而另一面却没有),吉祥路上障碍多———300米左右的盲道上有18个沙井盖(其中一个开着)、一根电线杆、一辆停在道上的小轿车,一段10米长的盲道被电缆施工人员挖开……记者真正体会到了盲人行路的艰难。广州有报道说,盲道让盲人又爱又恨,因铺设不规范或被占用经常给盲人招来横祸,特别是路灯灯柱、树木、电线杆、商业楼宇指示牌、建筑工地的沙石等的侵占,使盲道处处布满“陷阱”。河南大河报的两名记者干脆体验了一次“瞪大双眼走盲道”的感觉,切身感受到走在盲道上连“明眼人”都费力。
北京作为率先在全国修建盲道的城市,其盲道状况又如何呢?有位市民曾利用暑假,调查了北京西三环公主坟桥到苏州桥一段东侧盲道的情况,发现盲道断断续续,弯来弯去;盲道上有各种障碍物数十处:摊主的货摊、商店的广告条幅、饭馆的凉棚支架、简易棚、小卖部、电线杆、垃圾箱、电话亭、小汽车、树枝……记者8月25日在报社附近的金台路红庙路口的盲道上从南往北走了大约500米,发现有的路段已被施工单位、自行车存车处和随意停放的汽车挤占。28日晚,记者又来到闻名中外的王府井步行街,发现这里的盲道多处被自行车存车处、冷饮摊点占用;步行街北口对面东侧的商店,占用了一半盲道,有个台阶干脆修到盲道上。
今天本版刊登的几幅照片,可以说是目前我国一些城市盲道状况的真实写照。若非目睹其中令人啼笑皆非的画面,记者很难相信为方便盲人走路的盲道会修得如此荒唐。
因盲道建设不规范和大量被占用造成的重重障碍,令盲人碰而生畏,想而却步,不敢使用,再加上盲人出行的其它障碍,使得盲道的使用率不高,这反过来又加重了盲道建设的不规范及被占用状况,形成恶性循环。
实际上,盲道的不堪状况是人们心中“盲点”、“盲区”的反映。有形障碍的清除有赖于无形障碍的破除。那么,无形障碍究竟“障”在何处?
对无障碍概念的无知。至今,许多人仍不知道人行道上为什么要修那种踩上去疙疙瘩瘩有些硌脚的道。因为不知,所以对侵占盲道的行为也不觉,所以自己挡了道、撞了盲人还责怪人家“走路也不看着点”,这类人为数不少。
对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漠视。有些人明明知道国家对无障碍设施建设的规定,却在设计、施工中应付差事,得过且过。那些把盲道修至电线杆前的人恐怕不会不知道这样做不合格甚至无法使用,会给盲人带来麻烦,但为了省钱或省力或省事,就打“马虎眼”,敷衍了事。建了就行,至于能不能用、谁去用则不管。监管部门或许也出于同样心态而放任不管。
对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权利的无视。修盲道等无障碍建筑设施,创造无障碍环境,是为了让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者也能像正常人一样自如地出行、出入建筑物和公共场所、使用公用设施、参与社会活动,即像正常人一样地生活、工作、享有合法权益和行使自己的权利。它出于一种人道的、平等的、以人为本的理念,即对人的尊重、体谅、关爱。无障碍设计本身就是20世纪初由于人道主义的呼唤在建筑学界产生的一种新的建筑设计方法。它运用现代技术改善环境,为残疾人提供行动方便和安全空间,创造一个平等参与的环境。国际上无障碍设计的研究可追溯到30年代初,当时在瑞典、丹麦就建有专供残疾人使用的设施。联合国成立后,曾先后发布《残疾人权利宣言》、《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等国际性文献,其中均提到残疾人无障碍设施问题,从而加速了实行无障碍设计的进程。
有专家指出,无障碍设计既不是技术难题,也不是加大投资的问题,主要是认识问题。无障碍设施如果与新建工程同步进行,并不需增加或只需增加很少的投资。但由于许多领导、业主以及工程技术人员认识不到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实质意义,使得无障碍设计规范的执行缺乏有效监督,无障碍设施的工程验收缺乏严格把关,无障碍设施缺乏完善管理,结果使之无法正常使用,形同虚设。由于不重视,无障碍设计的专用设备、产品如室内盲砖、专用卫生设备、安全抓杆、音响信号以及标志等也较少;有的设计对盲道、通道门、楼梯、电梯、电话、洗手间、扶手及标志物等部位设计往往忽视、遗漏和不细,形不成系统,影响了无障碍工程的连续和完整,以致许多无障碍工程成了“样子工程”。
我国有6000万残疾人,其中包括700万盲人,近3000万低视力者,这是一个庞大的群体。创造无障碍环境就意味着使数千万人直接受益。目前,我国的无障碍建设仅在一些大中城市部分地段进行,一些地方虽然做了努力并有相当的投入,但规模仍不算大,效果也欠佳。盲道建设与使用所暴露出的问题可以说是整个无障碍建设问题的缩影,它也暴露出国民文明素质方面的差距,亟待引起重视。
北京市政府承诺,2002年底基本清除盲道上灯杆等障碍物。从目前情况看,兑现承诺,首先得清除认识上的障碍,从观念上扫盲点、清盲区。
“扫帚”不到,障碍不会自行跑掉。
资料
无障碍环境
它是残疾人走出家门、参与社会生活的基本条件,也是方便老人、妇女儿童和其他社会成员的必要条件。无障碍环境包括物质环境、信息和交流的无障碍。物质环境无障碍主要是要求城市道路、公共建筑物和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应方便残疾人使用和通行,如设置盲道、坡道、厕所扶手、低位公用电话、交通音响信号装置等;信息和交流的无障碍主要是要求公共传播媒介应使听力语言和视力残疾人无障碍地获得信息,进行交流,包括影视字幕、盲文、手语等。
无障碍建设
国际上无障碍建设始于二战后,一些发达国家从50年代开始大规模的无障碍建设,在城市逐渐形成了无障碍环境,为残疾人和行动不便的老人、妇女、儿童等参与社会活动创造了条件。1961年美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个《无障碍标准》。尔后,英国、加拿大、日本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相继制定了有关法规。如今国际上无障碍建设的理念已从“方便残疾人”发展到“建筑以人为本”。
目前,在国际上通用的建筑无障碍设计标准大致有六个方面:1.在一切公共建筑的入口处设置取代台阶的坡道,其坡度应不大于1/12;2.在盲人经常出入处设置盲道,在十字路口设置盲人辨向的音响设施;3.门的净空廊宽度要在0.8米以上,采用旋转门的场所需另设残疾人入口;4.所有建筑走廊的净空宽度应在1.3米以上;5.公厕应设有带扶手的座式便器,门隔断应做成外开式或侧向推拉式,以保证内部空间便于轮椅进入;6.电梯的入口净宽均应在0.8米以上。
我国的无障碍建设起步较晚。1985年,北京开始对部分街道进行无障碍改造;1989年《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设计规范》由国家计委、建设部、民政部、中国残联作为国家规范联合颁布实施。1991年,北京率先在国内建成第一条盲道。2000年9月,北京市政府颁布国内第一个无障碍设施的地方法规《北京市无障碍设施管理规定》。2001年8月1日,《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开始在全国实施,此规范将城市中新改建的主路必须铺设盲道等24条作为强制性条款要求在建设中执行。
盲道
由两种带突起纹路的砖块铺成。有条形图案的称为行进盲道,表示这里可以直行;带点状图案的为提示盲道,它表示前面将有路口、障碍或有地形变化。在盲道的提示下盲人可以通过脚底的感觉找到前进的方向。
《人民日报》 (2002年08月31日第七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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