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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小泉副理事长在辽宁、浙江调研残疾人康复工作
中国残联
汤小泉副理事长在辽宁、浙江调研残疾人康复工作
为了解各地实施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两年来康复工作进展情况,贯彻落实第三次全国残疾人康复工作会议精神、为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所采取的措施,2002年10月21日至24日,中国残联副理事长汤小泉在辽宁省、浙江省开展调研。
调研期间,汤小泉副理事长听取了辽宁省、浙江省残联康复工作汇报,参观了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康复机构,深入贫困残疾人家中走访慰问残疾人,并就残疾人康复工作发展的有关问题与各级党委、政府领导,残疾人工作者交换了意见,着重探讨了如何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目标及采取的措施。
汤小泉副理事长指出,辽宁省、浙江省各级党委、政府对残疾人事业非常关心,省残联党组、理事会高度重视残疾人康复工作,中国残疾人“十五”计划纲要实施两年来,指导思想明确,措施得力,重点工作突出,各地康复机构建设情况良好,基层工作基础扎实,初步形成了一支素质较高的康复工作者队伍。各级残联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残疾人康复工作与国家发展大局紧密结合,康复工作快速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成绩。
就如何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汤小泉副理事长多次发表意见。她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这一目标纳入主要议程,相关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及目标体系,总结推广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经验,推进社区服务建设,逐级建立示范窗口,大力培养社区全科医生,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同时,各业务领域都要树立全面康复观点,根据残疾人不同康复需求提供服务。
如何充分开发社会资源,积极推进社区康复,扩大康复服务的覆盖面是汤小泉副理事长此次调研的重点内容之一。她强调指出,各级政府在规划和部署社区建设工作时,要将残疾人康复工作列入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各级残联要积极介入社区建设,充分利用社区资源,要认真研、规范社区中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的具体内容、形式,创作条件为残疾人康复提供适宜的器具等,同时,要逐步将康复服务引入家庭,确保残疾人就近就便得到康复服务。
汤小泉副理事长强调,各级残联要充分发挥“代表·服务·管理”的职能,广大残疾人工作者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的意识,紧紧围绕残疾人的需求提供康复服务,以有利于残疾人康复事业发展、不断提高康复服务能力、残疾人是否满意作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检验标准,确保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提出的康复任务全面完成, 努力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
来源:中国残联康复部
2002-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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