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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除双乳抗癌10年复查竟然是误诊
2002年11月28日12:22:59 大洋网
大洋网讯 今年50岁的钟群是广西上林县大丰镇中心小学教师。40岁那年,她感觉自己的胸部常常隐隐作痛,乳房伴有肿物。1992年“三八”节时,学校组织女教师到县妇幼保健站例行体检,医生在检查中发现她的两个乳房里有两个小肿块,怀疑是癌,便建议她到上级大医院进一步检查。后经医院诊断她患了乳腺癌,之后,她到医院做了切除双乳手术。没想到近十年过去了,去医院复查才知这竟然是误诊。
患上乳腺癌她做了切除手术
1992年9月18日,钟群专门请假来到南宁市,广西民族医院的医生给她做了病理检查。两天后,检验结果出来了:左右乳腺浸润性癌(低分化腺癌)。这是一种预后性很差、恶性程度最高、死亡率高而快的癌症,当她得知自己患上这一绝症的消息时,顿时两脚一软昏倒在地上。医生告诉她丈夫,患乳腺癌最常见的处理办法是作双乳切除术,但一般也仅能延续一两年生命。只要有一线的希望就不能放弃。同年9月24日,钟群在丈夫的陪同下住进了广西民族医院,第二天即开始进行化疗,并着手双乳切除术。钟群知道,没有乳房对于一个女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她不知道今后怎样去面对社会、面对家庭和孩子。
1992年10月6日清晨,钟群就要进手术室了,此时的她显得心事重重,丈夫看透了她的心思,耐心地开导她不要胡思乱想,并紧紧地抓住她的手,一直送她到手术室门口。“别紧张,我和孩子等你胜利归来!”当天上午,在全麻醉的情况下,医生为她进行了“双乳房切除术”和“双腋淋巴清扫术”。随后又在该院进行了一个疗程20天的化疗。由于广西民族医院没有放疗的设备,便于11月28日将钟群转到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继续治疗,一附院根据广西民族医院的诊断结果,在没有进行必要的常规检查的情况下,即对钟群进行乳腺癌术后放疗和化疗,直到1993年6月5日才出院,出院后,她遵医嘱每半年复诊一次,并不间断服抗癌药物,时间一去就是9年。
“奇迹”震惊医学界复查竟然是误诊
钟群以坚强的信念创造了“生命的奇迹”,当地媒体根据她的经历写下了不少她坚强抗癌的文章。就这样,她很快成了远近闻名的“抗癌明星”。
近10年时间过去了,钟群仍然奇迹般地生活着。
2000年8月3日,她又到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进行例行复查。复查结束后,该院放疗科主任王绍丰教授对钟群的生存状况甚感惊讶,相对于他接触到的许许多多这种癌症的病例,这简直是奇迹。因为这种癌症预后性差,最多能生存两三年就会结束生命。于是,王绍丰教授有了对这一奇特病例进行更深入研究的想法,他建议钟群将存放在广西民族医院的病理切片进行重新复查。
2001年1月17日,钟群拿着王教授的预约单,从广西民族医院取回了自己的6张病理切片来到医科大一附院。当天,王教授召集多名病理专家会诊,结果确诊为乳腺大导管乳头状瘤、乳腺纤维瘤趋向及乳头状瘤病,这种瘤为良性肿瘤、发生恶变的概率极低,依照当时及现在的治疗原则,只需要进行一般手术摘除瘤体即可,根本不需要进行乳房切除和双腋淋巴清扫术,更不该进行放疗和化疗。专家门诊结束后,王教授高兴地对钟群说:“以后你不要来医院了,抗癌药也不要吃了,你患的不是癌症!”听了王绍丰教授的话,钟群呆若木鸡,她根本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当她半天回过神来时,竟忍不住放声大哭起来。天啦!这不就是一纸被误判10年极刑的释放书?虽然这一结论出自肿瘤界权威专家的联合会诊,然而,钟群仍然担心这一结果的准确性。她又先后找到广西肿瘤病理研究的权威专家罗人滋教授、天津肿瘤研究所著名病理专家、中国抗癌协会肿瘤病理专业委员会副主席张连郁教授进行阅片鉴定,结果还是“乳腺大导管乳头状瘤、乳腺纤维瘤趋向及乳头状瘤”。
回首十年“炼狱”身心摧残谁能偿
每得到一次“不是癌症”的诊断报告,钟群都免不了会大哭一场。因为“癌症”使她的身心受到了严重的摧残。两个乳房都被切除了,女性特征几乎在同一时刻被扼杀。她以前正常的月经也在化疗过程中绝经,使得夫妻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虽然没有性爱的婚姻没有解体,但严重恶化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一系列手术、化疗、放疗,使钟群的身体变得极度虚弱,加上负债累累,病后营养跟不上,使得她面色苍白,走路犹如踩在棉花上一样。躯体和精神上的双重压力,加快了她生理功能的退化。
1992年8月,钟群获准申报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的评定。然而,她放弃了,她顾虑自己死了会白占县里难得的一名指标。学校领导也根据她的身体情况,安排她在校园里打打杂、种点花之类的活计,自然,领到手的奖金也是最低的一档。
回想起背负着这“抗癌明星”荣誉走过的历程,钟群难忍这“荣誉”之痛,她要找医院讨个说法。
不满医院说法起诉怒索百万
2001年3月15日,钟群在律师的陪同下来到切除她乳房的广西民族医院商量赔偿事宜,向院方递上了《赔偿书》。经过南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委托,今年8月16日,广西金桂司法鉴定中心对钟群是否患“乳腺癌”进行鉴定,结果是:广西民族医院对钟群患“双侧浸润性低分化腺癌”的诊断是错误的。错误治疗使钟群身体受到严重损害,达到了6级残疾。
钟群向两家大医院索赔医疗损害赔偿104.30589万元,其中包括:退赔医疗费2万元;双乳再造术费5万元;因放化疗导致肉体精神痛楚,寿命减少赔偿费20万元;因女性特征消失,女性美的丧失,造成家庭生活不幸赔偿费15万元;人格的侮辱,社会地位及事业受挫赔偿费10万元;9年对死亡的恐惧精神赔偿费20万元等13项。
11月6日,南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医疗纠纷审理规定,由两被告对自己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法庭上,两被告广西民族医院、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代理律师以“诉讼时效已过”等为由,拒绝了被告的指控。据悉,本案将择日作出判决。(信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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