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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实施“互助关爱助残工程”
中残联
吉林省实施“互助关爱助残工程”
吉林残联3月12日消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适应加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新形势和广大残疾人日益增长的对康复服务和教育的迫切需求,吉林省从今年开始,在全省组织实施为期5年的“互助关爱助残工程”(We help,we happy)。
据调查,全省143万残疾人中有很多贫困残疾人,因无力支付康复费用,而得不到切实的康复服务,同时,有一些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因家庭贫困就学困难或尚未入学。为了切实帮助这些贫困残疾人更好地得到康复服务和义务教育,经省政府批准决定,从2003年起到2007年,以“四助”(即助视、助听、助行、助学)为主要内容的“互助关爱助残工程”,将使72,000名贫困残疾人受益。主要内容为:实施“视觉第一光明扶贫行动”帮助6万名贫困白内障盲人重见光明;实施“小嗽叭聋儿助听行动”,帮助3千名贫困聋儿接受康复训练;实施“帮你站起来助行行动”帮助6千名贫困肢残者恢复功能,参与社会生活;实施“扶残助学春雨行动”帮助3千名家庭贫困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互助关爱助残工程”是一项大型社会救助工程,受助对象主要是全省贫困白内障盲人、患有听力障碍、但智力正常的学龄前儿童和肢体残疾人,由于家庭贫困长时间不能实施复明手术、不能进入语训机构接受康复训练者,已语训机构但因贫困不能继续接受康复训练、不能安装假肢者和矩形器者。助学对象是农村贫困线(年人均收入865元)以下、城市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义务教育年龄段的残疾儿童少年(已得到“春雷计划”、“希望工程”等其他方式救助的残疾儿童除外)。对“四助”对象在5年内中予以救助,所需资金4,900万元,将通过以下渠道解决:一是各级政府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切实将残疾人康复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对残疾人特殊教育经费予以倾斜。二是开展社会救助活动。一方面动员社会力量为残疾人康复和教育进行定向捐助;另一方面从全省统一开展的慈善救助“双日捐”资金中安排一部分。三是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扶持残疾人特殊教育。四是积极争取国际援助。
来源:吉林省残联 供稿/张利
2003-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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