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没有国度,没有界线,正是这人间真情,才让我们拥有一样的天空!

 



 

2 残疾人专题新闻


 本文阅读次数:13   【 关闭本窗口

唇裂男婴被扔医院5个月 父母拒绝领回残疾儿子

天津日报

唇裂男婴被扔医院5个月 父母拒绝领回残疾儿子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4月05日09:18

  本报讯 (见习记者张华)“唇裂”让一个男婴一出生就落下残疾。但更为不幸的是,因为父母与医院起了纠纷,使他至今已滞留在医院长达五个多月之久。昨天,塘沽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男婴父母将其在塘沽医院的婴儿抱回家中监护、抚养,并办理婴儿出院交接手续,向医院交付婴儿的医疗费、专护费21919.08元。男婴的家属对此判决不服,表示将继续上诉。

  据了解,这个男婴于去年10月28日出生在塘沽医院妇产科。在他出生前4天,其母到医
院作B超,检查结果是孩子有先天唇裂。此时,其母已怀孕36周,无法打胎。在产妇夫妻与医院签订了一份“手术治疗志愿书”后,产妇生下了这名男婴。但当医护人员将男婴抱到其母亲身边时,遭到拒绝。纠纷由此而生。婴儿父母在给塘沽医院写来的一封信中说,这个婴儿没有生存能力,如果没有专职、专业人员护理必然死亡,但畸形儿有生存权利,当前最正确的方法,应该由医院方管理并承担一切费用。随后,婴儿父母多次拒绝了医院要求将婴儿领回的要求。

  去年11月13日,医院一纸诉状将婴儿父母告上法庭,要求判令被告领走婴儿并交付婴儿专护费和医疗费等。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双方争论的焦点在于对当初双方的约定理解不同。婴儿父母认为,他们住院时打胎的目的明确,并已向医院表达清楚,是医院违反双方达成的约定,改变了结果,给自己的家庭造成极大伤害,应承担赔偿责任。而医院认为,婴儿父母的说法根本无从谈起,根据妇幼保健常识,对于26周以上的胎儿终止妊娠已不可能。塘沽法院在2002年11月14日受理后,于12月16日和2003年3月20日公开进行了审理,但因双方在几个具体的焦点问题上未达成一致。昨天,塘沽区法院依法对本案做出如上判决。



        

 
 

关闭本窗口

 



建议用IE4以上版本、在800*600下浏览

一样的天空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