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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丧喷水池 责任应归谁

今日早报

命丧喷水池 责任应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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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5月15日12:06

  四口之家,只有7岁的小女儿是健全人,而今惟一的希望也破灭了……

  早报讯 12岁的弱智姐姐带着7岁的妹妹外出玩耍,年幼的妹妹却掉进了商业街喷水池内,经医院抢救8天后死亡。小女孩的父母亲和姐姐都是残疾人,她是惟一身体健全的,她的死对这个家来说,如同灭顶之灾。


  5月1日上午9时许,王凝(化名),跟着弱智的姐姐来到台州市商业街一喷水池边上玩耍,水池边没有栏杆,王凝不小心掉进了水池里。由于池内的水比较浑浊,水深有1米多。姐姐王霜(化名)见妹妹掉进水中不见了,却不知呼喊救命,跑到200米外去,喊在商业街上开干洗店的姨父。等姨父领会到她的意思,赶到喷水池边救起王凝时,王凝已全身青紫、不省人事。

  王凝被送到附近医院抢救,随后又转到台州市中心医院。虽然经过医院的全力抢救,恢复心跳,但是她的大脑却已经死亡。王凝在医院里继续“生存”了8天,于5月9日不治而亡,花去医疗费近两万元。

  王凝的父亲是个瘸子,母亲是哑巴,12岁的姐姐又是个弱智,家境贫寒,王凝的死无疑是雪上加霜。草草料理完王凝的后事,家人开始找台州市商业街管委会为王凝的溺水事件讨说法。

  王凝的家属认为,设置在商业街内的喷水池没有防护栏杆和安全警示牌,导致王凝掉进水池,加上水池内的水位较深和水质浑浊,延误了抢救时机,商业街管委会作为管理单位应负有相应责任。

  而台州市商业街管委会有关人士则表示,难以接受王凝家属提出的要求,对于是否该承担责任,最终还要看法律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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