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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武疯子”不妥

信息时报

称“武疯子”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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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6月26日09:58

  昨日,广州市不少媒体均在不同版面的头条,报道了广州市人大代表视察安康医院工程进展情况,让记者觉得我市部分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终于有了一个适合自己进行康复治疗的好去处。政府办这样的好事,固然值得高声叫好。但让人遗憾的是:我们的媒体,却对精神病患者(国家规定为精神残疾者)使用了象征歧视和侮辱的俗称——武疯子,读起来让人很不舒服。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精神残疾者,是没有行为能力的人,不需承担民事及刑事责任。既然这样,他们就应享受公民应有的被尊重的权力。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在我国公安部门的相关文件内,已禁止和拒绝对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使用“武疯子”的字眼。20多年过去,《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也早就出台了。媒体还用“武疯子”的字眼,这是一种什么导向?说得严重点,就是违背了我国法律及相关规定,是违法的!

  我们还看到,个别媒体夸大了精神残疾者的“能力”及对社会的危害。其实,据了解,广州市有暴力倾向的精神病患者仅占在册的0.014%。如果及时用药控制,再发病率也仅为0.01%。这类人暴力杀人的情况数年才发生一起,且多数是因为没有得到很好康复治疗。这个责任,我想也不应加在这些精神残疾者的头上。

  笔者认为,不管是无意中的行为,还是为吸引受众的眼珠而刻意求“刺”,都严重伤害了广大残疾人的心,也许那些精神残疾者不会像健全人一样,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还是应该提醒、奉劝记者和编辑们,是否可以抽空多学点相关知识,多多给我们的精神残疾者提供一个良好的精神卫生条件和氛围。王丽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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