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摔坏牙齿索赔10万

潇湘晨报

摔坏牙齿索赔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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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9日07:12

  在操场上与人追跑玩耍,不幸撞在单杠上,撞坏了7颗牙齿,也撞碎了自己的理想:长沙铁路总公司第一中学初三学生小易(化名)无奈之下将学校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种费用近10万元。

  小易受伤是否是学校管理不力?学校体育设施布局合不合理?学校是否该负责任?昨日上午,长沙市芙蓉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围绕这些焦点问题,原、被告双方激烈辩论。
庭审结束后,法庭表示定期宣判此案。

  追跑撞成九级伤残

  15岁的小易原是长沙铁路总公司第一中学初三206班学生。据小易诉称,去年9月19日上午11时许,他所在的班级上体育课,因体育老师未到,他与同学们便在操场上自由活动。

  但在与同学互相追跑玩耍时,他不幸撞在操场的单杠上,当即满嘴是血,后经医院检查,小易上门牙4颗粉碎性牙折、下门牙3颗折断。经长沙铁路法医检验鉴定,小易伤情构成9级伤残。

  据小易的父母介绍,小易因牙齿严重伤残,只能配备硬塑假牙,完全丧失了门牙啃、咬、嗑、嚼等功能,其他牙齿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伤,而且医生说在5年之后,也就是小易20周岁时,才可以更换种植牙,每颗种植牙要花费5500元左右。

  学生无奈状告母校

  令小易父母痛苦不堪的是,事故在小易身上落下一系列的“后遗症”。据介绍,小易的理想是当一名军人或人民警察,但因为容貌、身体上的缺陷,这些都化为泡影,并使小易精神上受到极大损害,小易也因此不愿去学校上学,目前辍学在家。

  事发后,小易的父母认为学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要求学校赔偿,但经与校方多次交涉,双方没有达成一致。今年5月,小易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要求法院判令长沙铁路总公司第一中学支付其医疗费、伤残补助金、残疾用具费、后续治疗费等近9万元及赔偿其精神抚慰金1万元。

  三大争论焦点有待认定

  小易受伤发生在课间还是上课时?学校是否管理不力?体育设施布局是否合理?在昨日的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激烈辩论。

  原告方认为,小易所受身体伤害发生在学校应当组织而未组织的体育教学活动中,也发生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体育场地和体育教学设施上,同时,学校将单、双杠布置在田径场内,布局极不合理,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被告也没有充分履行管理、教育、保护的职责,对小易所受伤害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被告方则辩称,小易受伤发生在课间,而不是在上体育课时,学校的体育设施布局合理且经过验收,同时,学校制定了一系列有关安全教育之类的规章制度,并履行了相应的告知义务。被告方称,校方对小易受伤表示同情,但自己无责任,因此请求法院驳回起诉。

  本报记者 周喜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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