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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学生义务教育全免费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9月06日14:56 沈阳晚报


  本报讯 (记者张伟)9月5日,副省长鲁昕正式对外公布:从2003年秋季入学起,对全省困难家庭学生实施免费义务教育。

  免费义务教育对象

  此次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对象为:农村贫困人口中的小学、初中学生,城市低保人口
中的小学、初中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及其他学校残疾学生、工读学校学生。对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学生,免收杂费、课本费和校内服务性收费。

  免收杂费标准

  城镇初中、农村初中、城镇小学和农村小学杂费每学年分别为120元、100元、80元和60元。使用黑白版教材地区免收黑白版教材费,使用彩色版教材地区免收彩色版教材费。黑白版教材(学科课本,不含教学辅助书)费为:小学每生每学年平均为9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平均为200元。免收校内服务性收费包括:住宿费、补课费、热饭盒费、计算机上机费和校服费。

  补贴资金来源

  在补贴资金方面,省政府安排义县、朝阳县、北票市、建平县、喀左县、建昌县等免收困难家庭学生杂费、课本费的补助资金由省专项资金解决;葫芦岛市(建昌县除外)以及康平县、岫岩县免费课本费的补助资金由省专项资金解决50%,免收杂费的补助资金由各市全额解决;其他市免收杂费、课本费补助资金由本市自行解决。免收杂费、课本费的补助资金,由省、市、县(区)三级政府筹措,省政府每年拨款安排专项资金。各市、县(区)也要按要求比例、额度筹措配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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