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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残疾人申请Z照考试费减半
新华网四川频道9月14日电 记者12日从省物价局获悉,根据公安部公布的交通管理十七项便民利民措施,结合我省公安交通管理收费的具体情况,该局和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发文,对部分公安交通管理收费标准作出相应调整:
1、符合免检条件的新车入籍,登记费每辆170元;
2、符合两年一次年检条件的机 动车辆,年度管理费合并计收标准每辆170元;
3、超过70周岁而被注销驾驶证未满两年,需复试合格后方能续驾的,复试收费标准按驾驶员考试登记费(560元/人)标准减半收取,即280元/人;
4、申请准驾Z类车型驾驶证,驾驶员考试登记费按560元/人计收,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减半收取。(记者尹婷婷 实习生郭雪婷)
来源:新华网 2003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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