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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残疾人的生活出路何在?
四川新闻网-南充日报讯 本报记者 何建斌 1958年,高坪区老君镇长生桥村三组3岁的谢贤高触电失去了右手、右脚,2000年8月,市残联将其评为一级残疾。
2001年9月,没有亲人照顾的谢贤高因家庭房屋垮塌,生活居住成了困难,在当地党委政府的关怀下,将其农转非,并把户口迁至高坪镇兴市街,享受每月130元的低保。
在高坪镇,谢贤高没有住房,便在万博招待所栖居,每晚住宿费3元(本来应收10元,该招待所对谢贤高这个残疾人实行了优惠)。最初,谢贤高尚能修补篾席帮补生活,今年以来,因其年龄增大,蹲下困难,无法干篾活,生活便出现严重困难。每月所领130元低保费,除去90元的旅馆住宿费,只剩下40元,即一天生活费只有13元。9月15日,记者采访谢贤高时,他说,他已欠下90元的住宿费、170元的生活费。加之8月份以来,谢贤高未领到低保费,每天吃饭都靠赊账。
低保人员常年栖宿旅馆,这让人有些不可思议。带着这个问题,记者走访了高坪镇高坪居委会。该居委会负责人说,谢贤高的住宿问题不好解决,因为没有可供的公房。记者说,可不可以让谢贤高到敬老院去呢?该负责人说,这倒是个可以考虑的好办法。
来源:南充日报2003-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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