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8位残疾人领到新“坐骑” 得到政府1000元补助
本报讯(记者 四海)西安市残疾人代步车置换工作从昨日开始,首批78位残疾人领到了新车。
目前,西安市596辆有运营资格的残疾人机动三轮车回收和残疾人就业安置工作已经顺利完成。为了解决全市残疾人的出行代步问题,西安市机动车整顿办公室确定了4种残疾人机动代步车推荐使用车型,供残疾人选择。昨日,第一批78名残疾人来到西安东郊选购新车,并当场得到西安市政府承诺的1000元补助金。
据负责安装的工人讲,这些新车的座位可以变换角度,让驾驶员坐得舒服,车辆右侧还设置了安放拐杖的支架,设置了倒挡、操作方便,车辆采用4冲程的发动机,和以前的机动三轮车比较,污染也小了。
西安市机动车整顿办公室副主任、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长兰仕伟强调,经过整顿,大部分机动三轮车主已经主动停运,另谋出路,但在个别地区、个别路段、一些管理空当时间,仍有一些机动三轮车主顶风营运、违章行驶,针对这些问题,西安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将严格查处,对继续从事机动三轮车载客营运的,发现一个、查扣一个绝不手软。
残疾人专用车可申领驾照和牌证
《西安市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登记办法》昨日对外公布,其中规定,凡具有西安市辖区户口的下肢残疾人,年龄在18-60周岁(市区可适当放宽至70周岁),均可申请准驾证。申请人持准驾证申领表到市级或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城六区),城六区以外区县可到所在区县的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由各区县残联负责组织理论培训,西安市公安局车管所上门授课和考试,考试合格者,由西安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建立档案、制证、发证。准驾证每两年审验一次,6年换证一次。
车牌、行驶证的申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残疾证、购车发票、合格证及残联开具的介绍信,填写《西安市残疾人专用机动车登记表》。受理登记后,经检验车辆合格,予以发放车牌和行驶证。车辆和行驶证每两年检验、签章一次。
城六区由西安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受理登记,其他由各区县交警大队受理。
华商报 2003-09-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