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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残疾人低保户住上七成廉租房
本报讯(东亚记者 杨雪莹) 昨日,记者从省残联获悉,从2001年开始至今,长春市人民政府便把解决城区低保无房户作为为市民办的实事来抓。在廉租房实物配租分配上,长春市房改办先后对216户重残、智残、长期卧床或有其他起居困难的残疾人低保户在楼层的分配上给予了照顾,从而方便了残疾人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全市分四批提供廉租房共700套,残疾人低保户拥有495套,占71%。廉租房户型平均50平方米,每平方米租金为4角,免年度供暖费,全市495户残疾人低保户免交年度供暖费58万余元。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2003年/11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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