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新办法解决新问题
新华网消息,一名以乞讨为生的残疾少年自曝内幕:被“干妈”从外地带到天津做“乞丐”赚钱,讨不到一定数量还要遭打。在“干妈”原籍,带残疾儿童外出乞讨的人不下千名
近来,有关城市乞讨人员的报道引人注目。某周刊深入一个以乞讨为“主业”的村采访发现:村里许多人去外地“租”残疾孩子,再把他们带到大城市乞讨赚钱,竟然成为一种致富方式。
从收容条例改革到出现“租借”残疾儿童乞讨这样的现象,的确是一个新的问题,但不能就此对新办法产生怀疑。新问题不能靠走回头路的办法加以解决,这需要有关执法部门创新对策。比方说,那些狠心“出租”残疾儿童的父母是否有权继续抚养孩子?敢于“租用”孩子乞讨的,是否构成了犯罪而应该被依法惩处?等等。一个办法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更多的立法和政策就应该不断完善。
《华东新闻》 2003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