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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残疾人事业相对滞后 康复和法律援助待加强
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考察组对海南省《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情况的考察日前已结束。考察组对海南省《残疾人保障法》执行情况和残疾人工作进行了肯定,同时也指出该省残疾人事业相对滞后的现状。
考察组由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司法部原副部长肖建章任组长,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与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有关人员组成。考察期间,认真听取了海南省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并深入到安排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单位,了解残疾人的工作、学习与生活情况。
考察组认为,海南省委省政府对贯彻《残疾人保障法》十分重视,制定了系列法规保证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残疾人在康复、教育、就业等方面状况都有了明显改善。此外,已逐步形成了扶残助残的良好风尚。但由于海南经济欠发达,残疾人事业相对滞后,贫困面大,在康复、教育、法律援助等方面仍有待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工作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认识也需要进一步提高。(完)
来源:海南日报2003-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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