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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妇女唐志香上访回录

 

  安康市汉滨区雷河村残疾妇女唐志香,在一次因卖菜导致的上访中花费了1800多元,却得到960元赔偿。综观这起普通上访事件全程后不难发现:上访成本,有些昂贵!   

事因:0. 5元起纠纷

2003年7月21日早晨,唐志香像往常一样,一瘸一拐地来到农资市场卖菜。刚占好地方,就过来两名收费的镇干部,撕给她一张0.5元的卫生交费收据。唐志香没有接,说等她把菜卖了才有钱交,收费干部不允许,因此,发生争吵。一名干部踢翻了菜筐,并把她踢倒。她起身拿起一条扁担欲还手时,又再次被踢倒。
  稍后,开来一辆微型客货车,下来4个人把她抬进货仓拉到镇政府大院内。在这里,她被罚站、暴晒、扇耳光、踢残腿和谩骂,一直持续了3个多小时。直到她满脸是血,蜷曲在地上,打人者才罢手。等到干部们下班时,她偷偷从后门溜走。而在此之前的5月份,她也因为卖菜,曾被收费干部扇过一个耳光,不过那次她忍了。

  上访:960元赔偿

身体稍好,唐志香就开始上访。她想:要是再次忍下去,以后卖菜时难保不再挨打。而种菜卖菜对于一个丈夫弱智、儿子幼小、母亲年高的家庭来说,几乎是唐志香全家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
  带着请人代写的材料,她让儿子陪着进了城,落脚在一家小旅馆。先后向省、市、区有关领导和部门寄出了42封上访信,又到市、区纪检部门当面反映。汉滨区信访局十分重视她的事情,领导在认真听完她的哭诉后,第二天就责成镇政府来人将她接回,并要求镇上妥善处理。可回到镇上以后,接她回来的镇干部又把她推给村委会主任处理。为此,她失望了:哪有自己处理自己,下级处理上级的道理。于是她再次进城上访。
  汉滨区区长吴德珠得知情况后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区政府办、信访局会同镇上主要领导来到她家,向她真诚道歉,并支付了她900元医疗费和60元卖菜工具赔偿,还按残疾人有关政策,她以后卖菜免交卫生费。
 
  核算:1809元花费

因为看病和上访的钱是借来的,在花用时唐志香就格外节省。她算过:请人代写和打印材料、邮费用了401.6元,看病用了896元,两人12天住店、吃饭和车费用了512元,共计1809.6元。她说:“若加上上访期间母亲托人照料,儿子误了上学和耽搁卖菜的收入,就远不止这个数了。不过,我不想再找了,因为太累了。”
  在她家两间土房里,我们能看到最值钱的家当,就是一台14英寸的黑白电视机。1800元,几乎是这个四口之家全年的收入。为了及时还上借的钱,唐志香依然每天一瘸一拐地到市场上卖菜。她觉得,虽然贴赔了800多块钱,但总算赢了理、顺了气,也值了!
  “如果处理的再快一点,可能损失要少一些。”这是她惟一的遗憾。(通讯员 王化欣 本报记者 晁阳)


来源:陕西日报 200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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