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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兰园一业主设残疾人服务站 附近居民强烈反对
本报讯自2月26日开始,位于市区广厦新城木兰园9幢楼下的“汕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广厦新城社区服务站”试业后,引起木兰园不少居民的强烈反对。居民认为服务站擅自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存在不安定因素;而服务站负责人则称只收脑瘫、眼疾等残疾患者,方便社区残疾人,不会影响居民生活。
居民:医疗垃圾会影响环境
记者接报料后于2月27日上午来到广厦新城木兰园,看到位于该园9幢楼下的“康复社区服务站”已试业。该站占地约280多平方米,内设康复区、理疗区等,有两张病床,工作人员身穿“绿大褂”,而不是“白大褂”,内中没有患者就诊。服务站没有单独大门进出,唯一通道是与居民共用的防盗门。
据木兰园居民反映,早在2003年11月木兰园开设“医疗诊所”,在居民的抗议下才暂停开业。但自上月26日开始,业主擅自设置招牌广告,开设医治“脑瘫”的康复服务站。居民认为,当年在此置业,追求的是祥和、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如今,有了这家服务站,势必破坏居民这种安宁的生活环境;药品气味弥漫,诊疗产生的医疗垃圾导致病菌传播;外来人员出入频繁,增加各种不安全因素。此外,该业主违反国家建设部关于“不得随意改变建筑物设施使用功能”的规定,因9幢首层原系两套民宅。
记者在木兰园现场看到,居民已在园区显眼处贴出“告木兰园全体业主书”,向服务站提出强烈抗议。
服务站:只收残疾人患者不会扰民
记者随后采访了“汕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广厦新城社区服务站”负责人。这位人士说,服务站的设立是经市残联批准的,只收治“脑瘫”、“眼疾”、“聋哑”等残疾人患者,为社区老人、儿童进行康复理疗,绝对不会收治传染性、恶症等危重病人,也不会留患者过夜。开设服务站的初衷是使“康复工作走向社区”,方便社区的残疾人,节约残疾人到远方诊治的路费,减少弱势群众的麻烦。康复服务站的设立,不但不会影响居民的生活,而且更加方便社区残疾人的康复。
这位人士还取来汕头市残联关于设立“汕头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广厦新城社区服务站”的批复文件。记者看到这份文件写道:由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批准设立的服务站,开展聋儿、脑瘫儿童、弱智儿童康复训练及低视力康复业务。同时,残联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该站的管理,指导从业人员培训,切实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训练与服务,使之成为社区残疾人康复工作的示范点。
来源:汕头都市报 20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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