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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侵占盲道最高罚2000元

 

  本报讯(赵欣记者董碧水)《杭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日前出台并将于今年5月1日起实施,按照该《办法》,今后杭州损毁、侵占无障碍设施的,将最高给予2000元的罚款。

  盲道、坡道、无障碍公厕等无障碍设施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孕妇、儿童、伤病人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的基础设施。早在1999年,杭州市政府就曾下发《关于加强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是全国率先提出建设无障碍环境的城市之一,但近年来无故毁损、侵占无障碍设施或改变设施用途的现象很是普遍,许多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建设项目未按国家强制性标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有的虽有配套的无障碍设施但不符合国家标准,一些无障碍设施建设明显滞后于使用者的需求。

  杭州此次出台的《办法》对无障碍设施的概念、适用范围,以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都作了明确规定。《办法》实施后,杭州市新建建筑、道路有望全部实现无障碍化。根据《办法》规定,规划部门在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查时,必须将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列入审查范围,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将不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部门在对建设项目施工图等进行审查时,对不符合规范进行无障碍设计的,将不核发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对“损毁、侵占附属于市政设施的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的”,按《办法》规定,除责令改正外,还将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 中国青年报 2004年0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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