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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残夫妇遭弃养,法律援助来帮忙
晨报讯 (记者 颜斐 通讯员曾会洋葛冬旭)三个身体健康的儿女不赡养双双残疾的父母,伤心的老两口只得求助法律。日前,在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两位老人终于讨回了公道。丰台法院判决三个孩子承担原告的生活费,并凭单据负担二位原告的医疗费用。
高某夫妇原是本地农民,今年都已70余岁高龄,而且一个是聋哑人,另一个智力有残疾。他们靠着种地获得的微薄收入把四个孩子拉扯成人,除大儿子因智力残疾未婚且没有收入外,其他子女均已成家并有了属于自己的工作。老两口多次通过书信向儿女商讨赡养费问题均未果。忍无可忍,老两口决定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
来源:北京晨报200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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