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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系统开辟“绿色通道”
本报北京4月30日讯 记者阎晓明报道:周末立案,便于工作繁忙的当事人到法院起诉;定期下乡流动立案,深入偏远山区,对当地群众提起的诉讼,当场审核,当场立案;实行远程立案,当事人可以通过远程视频立案系统在就近的法庭立案,省去了边远地区的当事人长途奔波……北京市法院系统从司法为民出发,开辟的诉讼“绿色通道”,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了方便。
北京法院系统要求除月末和节假日外,立案人员必须做到当天起诉、当天立案、当天录入;遇有重大疑难案件时,必须依法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严防超期立案现象的发生。各级法院结合实际制定了一系列便民措施:有的法院实行周末立案,保证平时工作繁忙的当事人有时间到法院起诉;对特困人员当场办理缓交诉讼费手续,当场排期开庭;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能即时到庭的,由随行审判人员当场开庭审理。有的法院对因路途遥远等原因到法院起诉有困难的当事人,通过电话等方式进行立案指导,及时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邮寄起诉。
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诉讼有困难,北京市法院设立了优先立案窗口,为这些救助对象当事人提供方便。丰台区法院专门由一名懂哑语、手语、耐心细致的女法官负责对聋哑人的接待。海淀区法院与中国人民大学大学生志愿者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合作关系,每周一至周四,大学生志愿者在该院立案大厅为下岗职工、民工、残疾人和孤寡老人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
来源:《人民日报》 (2004年05月01日 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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