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没有国度,没有界线,正是这人间真情,才让我们拥有一样的天空!

 



 

2 残疾人专题新闻


 本文阅读次数:39   【 关闭本窗口

北京市全面改善贫困残疾人住房

 

  北京市残联、市民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发文,决定从今年起到2008年在全市实施安居助残工程,全面改善本市贫困残疾人的住房条件。

  据调查,目前,全市有近1000户享受低保的城镇重残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到7.5平方米,与本市城镇人均住房面积相差10多平方米;在农村,无住房或住危房的贫困残疾人近2000户。为尽快改善这些贫困残疾人的住房状况,本市决定实施安居助残工程,重点对以下两类残疾人实施住房救助:连续符合本市低保条件一年以上,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7.5(含)平方米以下的城镇贫困残疾人户;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无住房和住危房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户。

  具体救助措施是:城镇贫困残疾人救助对象主要通过落实廉租房政策发放房租补贴的办法解决。房租补贴标准,东城、西城、崇文、宣武4区按目前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每平方米30元标准执行;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4区按目前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每平方米27元的标准执行。对重残人家庭还可以采取实物配租的办法解决,实物配租标准按家庭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的标准执行,其家庭配租人口根据《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上标明的人口数确定,不足2人的按2人计算。对于农村贫困残疾人救助对象的住房救助,则纳入民政部门优抚、社救对象的农村危房翻建维修计划中,5年内基本完成农村无房户建房和危房改造工作。(记者汲传排)


(来源:北京日报2004年05月09日)

        

 
 

关闭本窗口

 



建议用IE4以上版本、在800*600下浏览

一样的天空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