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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正式实行残疾儿童首报制度

  广州市残疾儿童首报登记办法“六一”起实施,家长发现孩子异常应第一时间求医

  从今年6月1日起,广州市将实行0—14岁残疾儿童首报制度,以及时掌握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市残疾人事业信息中心将建立残疾儿童状况数据库,实行资源共享。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残联获悉的。

  由医疗教育等机构上报

  为及时准确掌握全市0至14岁儿童发生残疾的基本情况,为残疾儿童的预防、医疗、康复和教育工作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结合广州市实际,有关部门制定了《广州市残疾儿童首报登记办法》,并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

  其中残疾儿童首报登记的对象是本市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居住在广州地区半年以上的外地户籍人员)中,年龄在0至14周岁,首次诊断或发现有视力障碍、听力语言障碍、肢体功能障碍、智力障碍、精神障碍、多重障碍的残疾儿童。残疾儿童首报登记的报告单位是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康复训练机构、教育机构以及公安派出所和街镇残联。

  各有关单位对首次诊断或发现的残疾儿童要及时填写《广州市残疾儿童初筛报告卡》,并于每年1月15日至30日和7月15日至30日报送市残疾人事业信息中心。

  建立数据库资源共享

  市残联康复处处长梁炬表示,这是提高广州人口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办法》出台后,第一项工作就是培训医疗机构专业人员和社区干部,让他们及时报告残疾儿童状况。确定市二级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残疾儿童服务机构为法定报告机构。各部门所得到的信息资料要定期互报,并在市残疾人事业信息中心建立状况数据库,做到资源共享。

  此外,市残联将把《广州市残疾儿童初筛报告标准》印制成小册子,发放到各街道供居民免费取阅。家长一旦发现自己的孩子某项功能存在异常,应第一时间求医,如医生确诊孩子是残疾人,其资料将被上报到市残疾人事业信息中心,专职人员将为家长提供及时帮助。据悉,上海和深圳已实施残疾儿童报告暂行办法。


来源: 人民网 200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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