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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按时限吃“糖丸”反得小儿麻痹症
4岁的炎炎在上海市闸北区共和新地段医院接种脊髓灰质炎疫苗后,反倒患上了这种病,也就是俗称的小儿麻痹症。这是怎么回事?
疫苗“种出”小儿麻痹症
炎炎出生于2000年3月7日,被安排在共和新地段医院接种脊髓灰质炎三价混合疫苗。当年5月8日、6月9日,炎炎在该院连续两次服用脊髓灰质炎活疫苗“糖丸”后,本应在7月10日服用第3颗。但由于他出生后3天就患上了“新生儿坏死性小肠炎”等病,还做了“肠坏死切除手术”,不得不一次次住院治疗。第三次吃“糖丸”的日子一直拖到了11月1日。
11月28日,炎炎开始有发热等病症,父母连忙将他送去上海市儿童医院检查,竟发现得了脊髓灰质炎。
□各方专家认为:孩子发病是由于疾控中心没有在规定的时间里为他接种疫苗造成的。
□记者采访获知:在糖丸的使用说明书上对它的使用方法有明确说法。由法院委托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做的鉴定报告也显示,医院在接种疫苗的时间上应严格把握,炎炎第三次接种时间距第二次超过了一般要求所规定的4至6周时限,有增加接种危险的可能。
医院如何面对致残孩子
为此,炎炎父母走上了法庭。
一审法院认为,这一问题在炎炎所出现的不良后果中仅起少部分作用,由此判决医院向炎炎赔偿1.8万余元。为孩子心痛不已的父母又上诉到市二中院。法院对炎炎的病情进行了复核,被鉴定为Ⅵ级伤残。
市二中院终审撤销原判决,责令医院赔偿炎炎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交通费、律师代理费人民币5.8万余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2万元。而且,炎炎对今后发生的治疗费和残疾用具费仍可另行诉讼索赔。
来源:新民晚报 200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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